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阳县堽城镇镇驻地雨污分流改造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一期项目,已由宁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批准建设(宁审批投资字【2021】82号),招标人为宁阳县罡城镇茅庄建筑安装工程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宁阳县堽城镇镇驻地雨污分流改造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一期项目。
2.2项目编号:NY-GC-20220309-01-01
2.3项目概况:本次主要是对宁阳县堽城镇镇驻地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一期项目进行招标。主要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雨污水管道的敷设、检查井的砌筑以及土方开挖回填、管道基础铺设、道路破除、恢复及新建污水处理站(厂)、原污水处理站提升改造等施工内容。本项目计划分三期,一期计划完成沿 S333 线,从南入口平安加油站向北鹤岗路小广场路口的南北方向主管网,自西向东沿小广场向东至南落路口的东西方向主管网建设,雨水、污水管网总长度 12510 米;二期主要完成堽城镇区南村、西村、北村、东村主路雨水、 污水主管网总长度 12400 米;三期主要完成堽城镇区南村、西村、北村、东村村内支路雨水、污水支管网总长度 25090 米;计划 2028 年 2 月完成项目的全部工程。
2.5建设地点:宁阳县堽城镇驻地。
2.6本项目一期投资金额:本项目一期投资估算5000.00万元。
2.7计划工期:230日历天(含勘察设计),以甲方书面开工通知书为准。
2.8质量要求: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山东省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要求,污水处理站(厂)出水水质排放标准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准四类”标准,并通过相关部门竣工验收。
2.9招标范围:宁阳县堽城镇镇驻地雨污分流改造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范围内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验收等总承包内容,设计(包括但不限于雨污水管道的敷设、检查井的砌筑以及土方开挖回填、管道基础铺设、道路破除、恢复及新建污水处理站(厂)、原污水处理站提升改造等施工图设计、深入优化设计、审查报批及施工期间技术服务等)、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前期准备,材料、设备的采购、保管、安装及调试,施工、施工许可手续办理、验收、移交、备案、项目实施过程中及验收时所需要的各项观测、检测、检验和审查费等,直至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及质保期内保修,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具体如下:
a设计部分
1.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本工程的设计范围详见用地红线图内的相关文件及规范实施。
2.设计内容包括不限于以下内容:
雨污水管道的敷设、检查井的砌筑以及土方开挖回填、管道基础铺设、道路破除、恢复及新建污水处理站(厂)、原污水处理站提升改造等所有需要设计配套设施的设计工作。
3.各阶段的设计范围
应根据本项目工程建设的要求和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完成包括不限于以下工作:
(1)完成建筑方案的深化设计,编制方案的设计估算,完成修详规及综合管线规划设计及报批;
(2)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及初步设计概算,完成初步设计评审;
(3)完成施工图设计(包含雨污水管道的敷设、检查井的砌筑以及土方开挖回填、管道基础铺设、道路破除、恢复及新建污水处理站(厂)、原污水处理站提升改造等一切需要设计的项目设计图纸),并确保施工图设计文件通过施工图审查;
(4)负责设备、大宗材料采购时采购清单、技术参数等编制工作,还包括各阶段方案比选、技术选型比选的投资分析、施工阶段的设计变更造价变化分析等。
(5)配合发包人完成各个阶段的规划、国土、消防、绿色建筑、节能等政府部门审批环节的报建报批工作。
(6)负责工程涉及的临时围墙、临时道路、施工用水用电、临时排水等所有临时设施的设计工作。
(7)除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发包人提交设计成果外,还应承担工程施工过程直至竣工验收前的设计服务等工作,保证设计变更满足施工进度要求,并按发包人要求准备汇报材料。
(8)完成上述工作的相关图纸及电子报批报建文件等资料的编制。
(9)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含派设计代表驻现场)。
(10)负责根据建设需要组织各项专家评审,并承担相应的专家评审费用。
b施工部分
本合同施工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施工内容包括不限于以下内容:雨污水管道的敷设、检查井的砌筑以及土方开挖回填、管道基础铺设、道路破除、恢复及新建污水处理站(厂)、原污水处理站提升改造等所有施工项目。
2.负责办理临水临电及排水申请报建等手续。
3.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和协助办理施工报建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的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和竣工验收资料归档等工作。
4.协助及配合建设单位办理施工阶段各项行政部门开工前置手续直至领取施工许可证,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登记、缴交劳动保证金手续(若有)、施工合同备案手续、施工许可手续,除由发包人缴交的行政管理费用外,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5.协助办理工程开工、报批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许可证(或临时施工复函)、报建手续、临水、临电报批及临时设施设置、施工占道手续、余泥排放证、排污手续、排水接驳、水质检测、排水许可证、排污口规范化、环保检测、环保验收、消防验收、节能备案、竣工验收备案,除由发包人缴交的行政管理费用外,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6.配合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及备案手续,以及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各项专业验收及涉及施工单位的验收手续及证明,按要求整理竣工验收资料并移交办理《建设工程档案验收合格证》。
7.负责施工管理配合,对由发包人另行发包的其他工程提供配合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场地和使用临时设施的配合工作。
8.负责配合建设单位协调施工过程中的相关职能部门及周边居民。
9.负责做好迎检、开工奠基仪式、竣工仪式等工作。
10.最终以经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及预算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c设备采购及安装部分
所有设备、设施、备件、备品、处理工艺、安装调试、检验检测均符合国家及省市相关标准规范的前提下,由中标人在其报价范围内自主采购、运输、保管、安装、调试直至所有设备正常运转,出水水质排放标准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准四类”标准,并通过相关部门竣工验收。
2.10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环(境)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市政或机电安装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现阶段未担任任何施工项目(含预中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工程设计类执业注册资格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格。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严重失信和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3.6项目投标时所使用的的项目负责人等材料一经提交,未经招标监督、监管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更换。参加投标和承接工程任务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与投标时一致。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自2022年3月10日8时00分起至2022年3月16日17时30分止。
4.2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报名,(网)线上开评标,实行资格后审。
4.3领取地点: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如投标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领取招标文件或注册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4.3招标文件获取方法: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单位,须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在规定时间内领取招标文件。(如未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系统领取招标文件的,其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项目的变更、修改、澄清、补充内容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投标单位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4.4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请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下载中心查看。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答疑/变更、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4.5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打开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登陆会员系统,在“投标保证金”模块中进行保证金的查询,在保证金查询中确认及时足额缴纳后,方可投标。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保证金的查询的,作无效标处理。
五、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4月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在“上传投标文件”模块中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格式为TATF,以最后一次上传的投标文件为准)。上传完毕,并点击“模拟解密”按钮,对投标文件进行模拟解密。
5.3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网上评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相关操作手册《山东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须知》、《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和安装操作说明》、《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交易平台→服务指南→常见问题( http://www.taggzyjy.com.cn:8081/fwzn/003005/003005002/moreinfo.html )下载查看。请各投标企业(供应商)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投标人)》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市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0538-6288116,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公告媒体
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宁阳县罡城镇茅庄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地址:宁阳县罡城镇桥北村
联系方式:0538-5751031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泰安万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阳县县城东街201号
联系方式:0538-60888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成
电 话:0538-60888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