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经济开发区智能绿色制造与信息网络创新示范产业园一期工程七号厂房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批复(备案) | 招标控制价 | |||||||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项目总监必须为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且在本单位注册; 4、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5、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投标截止日期“信用中国”记录的结果为准)(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7、本工程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
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址: | ||||||||
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 ||||||||
本招标项目济宁经济开发区智能绿色制造与信息网络创新示范产业园一期工程七号厂房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监理)(项目名称)已由济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济开经发字(2016)32号 (批文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济宁祥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济宁祥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编号:E3708010374005261011 2、工程名称:济宁经济开发区智能绿色制造与信息网络创新示范产业园一期工程七号厂房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监理) 3、标段划分:1 4、工程概况:本项目为济宁经济开发区智能绿色制造与信息网络创新示范产业园一期工程七号厂房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监理),主要建设内容为企业研发中心和原料仓库、成品仓库、危化品仓库及附属设施建设等。其中1#多层仓库包含研发中心、实验室及配套,面积约15112.50m;2#单层仓库包含PACK车间及仓库、电芯成品仓库,原材料备用库,面积约8397.00m;3#单层仓库面积为7333.52m;4#单层仓库面积约1490.08m;室外配套工程约21630.9m。本项目总建设用地为53964m,总建筑面积约32333.1m,规划总计容面积约49614m,建筑密度为50.78%,绿地率为5%,地上容积率为1.13。本次招标内容为施工图纸所包括的所有内容的施工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投资估算额:55万元。 5、招标人:济宁祥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宁经济开发区嘉诚路1号 (2)联系人:乔工 (3)联系电话:0537-6990798 6、招标代理机构: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联系地址:济宁高新区洸河街道英萃路英翠国际中心北楼十层 (2)联系人:薛经理 (3)联系电话:0537-3156589、13153772589、15562331777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建筑工程 专业乙级及以上 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项目总监必须为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且在本单位注册; 4、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5、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投标截止日期“信用中国”记录的结果为准)(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7、本工程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9、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须通过“济宁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http://120.224.81.15:21433/JNJW_WEB/f)注册验证报送企业基本信息。(若是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通过注册验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2年03月01日--2022年03月23日09时30分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下载网址为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3月23日09时30分 方式: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内将电子投标文件按规定上传到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运行管理系统。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六、关于异议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交易系统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过程中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室”提出或通过“标立通”微信小程序中不见面开标大厅提出,招标人应当在开标过程中通过交易系统“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室”作出答复。 3、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交易系统作出答复。 4、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5、联系人:乔工 ,联系电话:0537-6990798 七、重要说明 各投标企业在投标前须办理企业网上注册手续,具体程序详见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类企业注册流程》(具体详见网站首页“企业注册流程”)。 招标文件一经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 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请各投标人关注本公告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起止时间,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下载后才可获取投标保证金交纳账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