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原肥城泰山焦化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肥城城投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资金来源来为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原肥城泰山焦化有限公司地块位于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老城镇银宝路与泰西大街交叉口南524米,地块占地面积311581.70m2。
2.2招标范围:对原肥城泰山焦化有限公司地块污染状况进行详细调查,共计311581.70m2,并编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并经专家评审通过评审。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4最高投标限价:550万元。
2.5服务周期:项目场地环境调查及风险评估工作,应在180日内完成进场勘察、采样、检测、编制报告至报送环保部门进行专家评审(环保部门认为不需评审的项目除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违纪、违规现象,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2 投标人须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证书),实验室的检测能力范围以《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 (试行)》(GB36600-2018)中指标为依据,土壤检测能力至少涵盖《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表 1 的 45 项指标 。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之前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网址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p://www.gsxt.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招标活动(投标文件无效);(以投标截止日当天网站显示的内容为准)。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领取时间:2022年1月28日至2022年2月1日。
4.2领取地点: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领取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未注册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主体登记”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单位(企业)”;已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2月22日08时30分
5.2投标地点:本项目实行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不见面开标平台”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5.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注:本工程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网上评标。请投标单位参阅相关操作手册《山东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须知》、《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和安装操作说明》、《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等,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交易指南→常见问题(http://www.taggzyjy.com.cn:8081/fwzn/003005/003005002/moreinfo.html)下载查看。
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企业(供应商)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投标人)》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0538-6288116,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投标文件制作及相关操作说明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交易平台→服务指南→下载中心查看。请各投标单位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答疑/变更信息,如因投标单位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8.1招标人信息
名 称:肥城城投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新城龙山路 008 号
联系人:姚经理
电话: 0538-6380281
8.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东荣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肥城市新城街道银泰隆大厦三楼
联系方式:张晓明
电话:186538310770538-3217668
8.1 潜在投标人有异议的,可以采用书面形式或网络(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账户,进入“我的项目-项目流程”,点击“异议”) 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8.2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或网络(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形式予以答复。
8.3 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晓明
联系方式:186538310770538-3217668
地址:肥城市新城街道银泰隆大厦三楼
邮编:271600
8.4 异议提出人提出异议或投诉人提出投诉时,应依法提供有效线索、相关证据及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