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恒生中央广场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广经开经发〔2020〕6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恒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100%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恒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广经开经发〔2020〕64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R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恒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广安经开区奎阁园区 。
2.2建设规模及投资额:恒生中央广场项目一期投资约6亿元,占地约74亩,总建筑面积约18800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153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3500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工程、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总平绿化、附属工程及其它配套设施。
2.3标段划分:监理 1个标段;
2.4招标范围:本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所示的全部内容的监理(含项目配套的附属工程:如水电气讯等)。
2.5计划工期:监理服务周期:本项目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R近年(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R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监理)不少于2(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施工单项合同金额20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注:1.近年完成的类似监理项目: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时间为准。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无法体现招标文件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的,则投标人还需提供委托人出具的证明文件。2.正在监理和新承接的项目: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类似项目业绩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合同协议书无法体现招标文件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的,则投标人还需提交委托人出具的证明文件) 。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房屋建筑工程 )执业证书, /(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R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1月22日开始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ggzyjy.sc.gov.cn )—“登录”——“交易主体”—“建设工程”,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R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安市(州))(网址:http://ggzy.guang-an.gov.cn/)—“登录”—“投标登录”,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2月17日09时30分,地点为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楼本项目开标室(广安市广安区河堰路170号(广安城南天下豪庭斜对面)。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5.2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①本项目实行手机直播不见面开标。②开标时间为公告上发布的时间,方式为在手机上提前下载安装今日头条手机APP,并在开标时间打开查看本项目开标现场直播。③本项目具体开标流程:下载今日头条并注册账号→搜索栏(直播)搜索直播号:2188834255936 或恒生中央广场项目一期监理)→点击进入观看开标直播,如对开标有异议的,可通过手机短信及时反馈给开标主持人。本项目主持人联系电话: 13880112018 ,广安市交易中心技术支持电话:0826-2390196)。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安市)(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全称):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恒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奎阁街道办事处青杠街1号
联系人: 刘先生
电 话:0826-2368258
R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399号中海海科大厦B座1008
联系人: 邓女士
电 话:028-86669985
2022年01月21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