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新河街道办事处机关新河街道2021年滨海新区智慧平安社区建设项目(项目编号:ZCZX2021-ZCFW0901)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区域: |
天津 |
招标业主/代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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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
2021.09.18 |
截止时间: |
2021-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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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9-19,截止日期:2021-09-29,公告主要内容为:天津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新河街道办事处机关新河街道2021年滨海新区智慧平安社区建设项目项目编号:竞价公告,所属区域:天津,所属行业分类:街道办,招标编号:ZCZX2021-ZCFW0901)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新河街道办事处机关 新河街道2021年滨海新区智慧平安社区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ZCZX2021-ZCFW0901)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新河街道2021年滨海新区智慧平安社区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滨海新区乐山道红方楼东门三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9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ZX2021-ZCFW0901
项目名称:新河街道2021年滨海新区智慧平安社区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67.0万元
最高限价:339.8633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额(万元) |
采购目录 |
采购需求 |
第1包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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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7 |
339.8633 |
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 |
详见项目需求书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设备安装及调试运行,正常运行30日后经确认进入3年维保期(特殊情况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 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第二条约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享受 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4、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5、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 政府采购政策。
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 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001 新河街道2021年滨海新区智慧平安社区建设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供应商并且满足以下资格条件的均可参加投标。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相关证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等);
2.供应商需提供2021年初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3.供应商需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近1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供应商须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护照、户籍证明等);供应商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护照、户籍证明等);
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18日到 2021年09月28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乐山道红方楼东门三楼
方式:携带 1.营业执照复印件;2.报名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参与报名并购买磋商文件。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9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乐山道红方楼东门三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9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乐山道红方楼东门三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新河街道办事处机关
地址: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黄路 251 号
联系方式:022-663135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中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乐山道红方楼东门三楼
联系方式:151226288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鲍伟翠
电 话:15122628838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文件.pdf
天津中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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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街道办,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