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星耀天都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新疆艺术学院传媒教学实验示范中心—数字摄影摄像实验室—摄影器材设备(二次)的公开招标公告
2021-09-17 17:26:21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新疆-乌鲁木齐 招标业主/代理:  /
加入时间:  2021.09.16 截止时间:  2021-10-08

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9-17,截止日期:2021-10-08,公告主要内容为:乌鲁木齐新疆星耀天都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新疆艺术学院传媒教学实验示范中心—数字摄影摄像实验室—摄影器材设备二次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新疆-乌鲁木齐,所属行业分类:教学,招标编号:YSXY2021-52(二次),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万科大都会8号楼1202,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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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新疆艺术学院传媒教学实验示范中心—数字摄影摄像实验室—摄影器材设备(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万科大都会8号楼1202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0月08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SXY2021-52(二次)

项目名称:新疆艺术学院传媒教学实验示范中心—数字摄影摄像实验室—摄影器材设备(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678750

最高限价(元):67875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新疆艺术学院传媒教学实验示范中心—数字摄影摄像实验室—摄影器材设备(二次)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67875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按照采购人要求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政府采购法;

2、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①投标人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 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提供2020年度经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自发布公告之日起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 依法缴纳税收:投标人提供自投标截止之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充足的证明材料;

④ 投标人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自投标截止之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投标人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

⑤ 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⑥ 投标人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满 3 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投标人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

4、投标人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从上述网站中打印)。被列入以上条款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本次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竞争。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17日2021年09月26日,每天上午11:00至14:00,下午16: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万科大都会8号楼1202

方式:线下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300/份,一经售出概不退还,法定节假日及周末不办公。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0月08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万科大都会8号楼1202

开标时间:2021年10月08日 11:00

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万科大都会8号楼1202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购买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供应商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须有相应经营范围)副本,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3)供应商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自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从上述网站中打印)。被列入以上条款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本次采购活动;

以上资料提交原件审核,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资料不全者,一律谢绝报名。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艺术学院

地 址:/

联系方式:0991-25524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星耀天都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万科大都会8号楼1202

联系方式:150229218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苗

电 话:15022921857 



关键字:教学,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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