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区域: | 四川-攀枝花 | 招标业主/代理: | 通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加入时间: | 2021.09.15 | 截止时间: | |
点击>>企业招标网获取全国企业招标信息,点击>>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招标网 获取本企业招标信息 |
摘要:本公告受通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9-17,公告主要内容为:四川攀枝花攀枝花花城新区干梅路前段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土石方工程及附属工程劳务分包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四川-攀枝花,所属行业分类:土石方,采购业主:通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编号:THDS-GC-202107-ZB01,开标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连然街道东湖财富中心14楼通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攀枝花花城新区干梅路前段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土石方工程及附属工程劳务分包
招标公告
通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现对攀枝花花城新区干梅路前段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土石方工程及附属工程进行劳务分包招标,共划分为1个包件,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模式。
项目名称:花城新区干梅路前段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土石方工程及附属工程;
招 标 人:通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
招标编号:THDS-GC-202107-ZB01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数量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
|
1
|
攀枝花花城新区干梅路前段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土石方工程及附属工程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二、招标文件售价
每个项目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本次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仅提供收据,不开具发票。
三、对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是通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合格分包商名录内或通过资格审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证件齐全,注册资本金在壹仟万元及以上,有满足投入本项目足够的资金并有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逐期投入的能力,同时,投标人需有满足本项目正常施工所必须投入的足够劳动力、施工机械、机具等施工资源,以满足本工程正常施工进度或赶工所需的要求。
四、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1年9月15日至2021年9月19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可正常购买,但需提前电话预约购买。
2、地点
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连然街道东湖财富中心14楼通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
3、购买方式:现场购买或基本账户银行转账购买。
注:(银行转账购买,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同时,请投标人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汇款单(附言请务必注明招标编号)、投标申请表(按要求填写好并加盖公章,投标申请表见本公告附件)电子扫描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招标人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放到相应的邮箱)。
五、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时间与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21年10月11日上午9:00整,逾期送达的将不予接收。
2、开标时间
2021年10月11日上午9:00整。
3、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
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连然街道东湖财富中心14楼通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
4、其他要求
4.1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之前递交到上述地点,逾期送达不予接收。届时请各投标人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4.2因近日多地疫情防控形势严峻,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可为邮寄送达,邮寄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东湖财富中心14楼通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收件人:蒋传宝,联系电话:13648854882),寄件人送达时间以采购人签收为准。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之前邮寄到上述邮寄地址并被签收,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之后未邮寄到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通号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址:http://thzb.crsc.cn)网站上发布和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发布。
七、投标保证金
所有投标文件均应附有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贰万元。
2、投标保证金形式
银行转账。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以下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全称:通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
开 户 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安宁支行
账 号: 5518 9999 1019 9999 9994 1
八、重要说明
1、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或以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将被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2、如未中标,退还时仍以转账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且不计利息。
3、汇款单附言请务必注明招标编号,否则,因此引起信息延误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如中标,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的进行补缴。
九、投标人对自己在本次投标中的行为负责,并各自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投标费用。招标人不承担各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的任何责任,并不保证以最低价中标。
十、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通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连然街道东湖财富中心14楼通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
联系人:曹洁纯 联系电话:18778801366
电子邮箱: 1939757637@qq.com
投诉联系人:赵江伟 投诉电话:13825140850
附件
投标申请表
申请单位
|
|
||
招标项目名称
|
|
||
法定代表人
|
|
招标编号
|
|
投标联系人
|
|
投标内容
|
|
联系人手机
|
|
法人委托人
|
|
传真电话
|
|
邮箱
|
|
注册资金
|
|
单位地址
|
|
申请单位(章)
|
|||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