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泗阳鸿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9-17,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宿迁宿迁泗阳吾悦广场南地块住宅项目材料设备采购项目一标段电缆,所属区域:江苏-宿迁-泗阳县,所属行业分类:电缆,招标代理:江苏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泗阳鸿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编号:E3213010313105771,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0]宿迁泗阳吾悦广场南地块住宅项目材料设备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E3213010313105771 | 项目名称 | 宿迁泗阳吾悦广场南地块住宅项目材料设备采购项目 | ||||||||||||||||||||||||||||
标段编号 | E3213010313105771001001 | 标段名称 | 宿迁泗阳吾悦广场南地块住宅项目材料设备采购项目一标段(电缆)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1年9月17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1年9月24日 | ||||||||||||||||||||||||||||
工程类型 | 材料设备采购 | ||||||||||||||||||||||||||||||
公告信息 |
宿迁泗阳吾悦广场南地块住宅项目材料设备采购项目一标段(电缆)货物招标公告(邀请书) 招标编号:E3213010313105771001001
泗阳鸿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宿迁泗阳吾悦广场南地块住宅项目材料设备采购项目已经泗发改核[2020] 15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宿迁泗阳吾悦广场南地块住宅项目材料设备采购项目一标段(电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招标范围: 电缆材料、电箱设备采购(详见采购清单) 1.2 交货地点: 泗阳北京路北侧、洋河路西侧地块。 1.3 交货期或工期: 30日历天 1.4 质量要求: 合格。技术要求:满足国家标准、苏电运检[2016]501 号文及江苏省《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满足省市县供电部门验收方法及标准要求。 1.5 货款、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的 30%,交货后付至合同价的50%,通过验收并完成送电后支付合同价的90%,验收合格送电后满一年付至合同价97%,验收合格送电后满两年付清余款。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2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一标段:宿迁泗阳吾悦广场南地块住宅项目材料设备采购项目一标段(电缆),约9565482.76元(详见采购清单); 二标段:宿迁泗阳吾悦广场南地块住宅项目材料设备采购项目二标段(高低压开关柜等),约7668358.94元(详见采购清单)。 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2个标段投标,但每个投标人只能在1个标段上中标。如某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上均排名第一时,按标段顺序定标。本项目开标、评标按标段顺序进行。 1.7本项目一标段最高限价为9565482.76元;二标段最高限价为7668358.94元。 2. 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 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综合评估法, ? 合理低价法。 其中技术标部分是否采用远程评标: □ 是 ? 否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2)供应商须有较好的商业信誉和经营业绩,具备完全履约能力和较强售后服务能力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的产品生产商或经销商; 4.2其他条件: 4.2.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2.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2.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5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4.2.6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一标段:19万元;二标段15万元。 5. 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1年09月17日 09:00至2021年09月24日 17:3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xzspj.suqian.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35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30元),售后不退。咨询电话:0527-84396020,客服热线:4009980000。 5.2 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 CA 锁,可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CA锁。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09月30日 09:00; 6.2 开标地点: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7.1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 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7.3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8.1、异议投诉 8.1.1 异议投诉联系方式 异议受理单位:泗阳鸿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孙付佳 17751706326 投诉受理单位:泗阳县行政审批局 电话:0527-85278110 8.1.2 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8.1.3 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9.联系方式
2021年09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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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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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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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0]
宿迁泗阳吾悦广场南地块住宅项目材料设备采购项目一标段(电缆)货物招标公告(邀请书) 招标编号:E3213010313105771001001
泗阳鸿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宿迁泗阳吾悦广场南地块住宅项目材料设备采购项目已经泗发改核[2020] 15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宿迁泗阳吾悦广场南地块住宅项目材料设备采购项目一标段(电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招标范围: 电缆材料、电箱设备采购(详见采购清单) 1.2 交货地点: 泗阳北京路北侧、洋河路西侧地块。 1.3 交货期或工期: 30日历天 1.4 质量要求: 合格。技术要求:满足国家标准、苏电运检[2016]501 号文及江苏省《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满足省市县供电部门验收方法及标准要求。 1.5 货款、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的 30%,交货后付至合同价的50%,通过验收并完成送电后支付合同价的90%,验收合格送电后满一年付至合同价97%,验收合格送电后满两年付清余款。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2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一标段:宿迁泗阳吾悦广场南地块住宅项目材料设备采购项目一标段(电缆),约9565482.76元(详见采购清单); 二标段:宿迁泗阳吾悦广场南地块住宅项目材料设备采购项目二标段(高低压开关柜等),约7668358.94元(详见采购清单)。 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2个标段投标,但每个投标人只能在1个标段上中标。如某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上均排名第一时,按标段顺序定标。本项目开标、评标按标段顺序进行。 1.7本项目一标段最高限价为9565482.76元;二标段最高限价为7668358.94元。 2. 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 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综合评估法, ? 合理低价法。 其中技术标部分是否采用远程评标: □ 是 ? 否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2)供应商须有较好的商业信誉和经营业绩,具备完全履约能力和较强售后服务能力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的产品生产商或经销商; 4.2其他条件: 4.2.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2.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2.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5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4.2.6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一标段:19万元;二标段15万元。 5. 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1年09月17日 09:00至2021年09月24日 17:3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xzspj.suqian.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35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30元),售后不退。咨询电话:0527-84396020,客服热线:4009980000。 5.2 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 CA 锁,可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CA锁。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09月30日 09:00; 6.2 开标地点: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7.1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 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7.3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8.1、异议投诉 8.1.1 异议投诉联系方式 异议受理单位:泗阳鸿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孙付佳 17751706326 投诉受理单位:泗阳县行政审批局 电话:0527-85278110 8.1.2 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8.1.3 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9.联系方式
2021年09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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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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