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如皋市金洲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9-11,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南通金洲R2021011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R2021011地块项目施工图设计,所属区域:江苏-南通-如皋,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如皋市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如皋市金洲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编号:A3206820342000247,招标文件售价:25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0]金洲R2021011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A3206820342000247 | 项目名称 | 金洲R2021011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 | ||
标段编号 | A3206820342000247002001 | 标段名称 | R2021011地块项目施工图设计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1年9月10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1年10月9日 | ||
工程类型 | 设计 | ||||
公告信息 |
R2021011地块项目施工图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R2021011地块项目施工图设计项目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如皋市金洲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R2021011地块项目施工图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R2021011地块 2.1.2建设规模:如皋市如城街道,解放东路以南、李渔路以东。地块位于城市中心,南侧有城市交通型主干道惠政路,西侧为城市生活型主干道李渔路,北侧为城市次干道解放路,南侧为规划道路。用地面积45650平方米,容积率2.2,总建筑面积约136727平方米,计容100,417平方米,建筑密度<25%,绿地率30%,总投资额约人民币20亿元。 2.1.3合同估算价:工程设计费约250万元。 2.1.4工期要求:20日历天内完成并提交全套施工图(必须满足当地部门要求报审需要的所有图纸) 2.1.5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项目按一个标段实施,招标范围包括以下内容: 1、施工图设计及公共建筑设计:包括但不限于住宅楼、地下车库、配电房、垃圾房等配套公共建筑、物管、社区、配套商业用房、人防工程(含人防平战转换预案编制)、门卫、车库(自行车库、汽车库坡道棚架)、钢结构雨棚、电动车充电位及棚架、汽车充电桩等;基坑设计文件(包括支护或护坡,降、排水,监测方案等)门窗、“建筑三板”设计。 2、项目配套施工图设计(含围墙、道路、雨水、污水、照明、消防、供水、大门、信报箱、标识标牌标线、门牌栋号牌等所有配套设计,含通信、供电、供水、燃气等综合管网布置设计)。 3、二次深化设计:所有施工做法必须出节点详图(含参照图集内容),不得出现未经招标人同意的二次设计项目,不得使用未经招标人认可的专利产品,以及市场无可竞争或替代的垄断产品。 4、本项目相应阶段的消防审查、抗震审查、施工图审查、设计预算编制以及施工期间的设计交底、技术咨询、各阶段验收、竣工验收等所有后续配合服务;配合完成各阶段各项设计报批报审工作。配合绿色建筑申报材料的整理收集,配合组织绿色建筑评审,。配合人防规划、立项、审查、验收等人防相关工作。 5、其他:施工图设计审查回复等工作,以及后续的交底、施工全过程的技术支持和把关、各项验收现场服务等跟踪工作。工程实施过程中建设单位要求的增补设计和设计变更等。 6、施工图设计文件深度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 年版)、《关于在新建建筑中加快推广应用预制内外墙板预制楼梯板预制楼板的通知》(苏建科[2017]43号文)的规定和要求,绿色建筑设计标准达二星级以上,确保图纸通过政府有关部门的审查,并满足如皋市建设项目规划设计要点要求。 7、如果中标单位不具备招标范围内相关专业工程的设计资质,中标后应将相关内容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分包单位的确定必须经招标人同意,二次设计费用由中标单位支付。 8、中标单位必须承担不在其设计范围内的其它专项设计(如有)的配合及图纸会签等技术服务工作,并配合业主采购的第三方优化单位的优化工作。 1) 专项设计配合 必须配合各专项设计,如内装、景观绿化、智能化、楼宇照明亮化、绿色建筑设计标识评审、海绵城市、弱电、燃气、三网合一、广电、内外供电、预制装配建筑等各专项设计。对于各专项设计与土建及安装相交叉的部分,必须及时配合审核并参与讨论、调整,应甲方要求,不定期的参加各专项设计协调会,对于需深化设计部分,如三板深化设计、门窗幕墙深化设计、必须把关签字盖章。 对于需要各专项设计提资的内容,也要提前明确,并确定提资的时间节点,以确保设计进度。 2) 营销配合 必须及时配合营销,进行户型轮廓线的绘制及销售面积的计算。 3) 其他配合工作 必须应甲方的要求,配合完成与项目有关的推广、楼书制作、获奖评审等工作。 9、施工现场的服务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对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现场答疑 必须应施工单位或甲方的要求,在提出要求两日内完成施工指导与图纸答疑。 2) 安排专员进行驻场服务,确保按图施工 驻场专员根据甲方要求,每周参加设计例会,汇报现场设计问题并提交周报。主场专员的人选须经甲方同意,应该为本工程的主要设计人员。 3) 参加每周的现场工程例会 根据甲方要求相关专员人员需参加现场每周的工程例会,对于施工中出现的不合理的、有争议的部分,提前发现,避免施工整改,并及时解决现场出现的一些问题。 4) 配合对三板厂家的咨询审核服务。 5) 参加由甲方组织的阶段性成果验收及竣工验收 特别说明:施工图审查期间,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必须保证常驻如皋市;施工期间,设计单位需确定一名土建专业设计人员及一名安装专业设计人员常驻现场服务。 3.1申请人的资质条件: 3.1.1 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 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条件: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同时具备建筑工程类高级职称。项目负责人须为本项目委托代理人。 拟派项目组成员:项目组设计师配备不少于5人(含项目设计负责人),其中建筑、结构专业须具有相应专业一级注册证书;电气、给排水、暖通等设备专业设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注册证书。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2016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企业任职期间作为设计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的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及以上住宅小区项目设计业绩(含施工图设计内容)。 ⑴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设计合同;⑵不接受招商建设项目业绩;⑶时间、项目负责人、工程概况以设计合同为准。若设计合同不能体现时间、项目负责人姓名、工程概况,可提供业主证明或具备相应行政职能的官方证明。证明材料仅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不作为评审依据。 3.3.2按照《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规定,失信对象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失信对象的认定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网站公布名单为准; 3.3.3项目负责人养老保险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投标单位缴纳的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的缴费明细。 3.3.4项目负责人与投标单位签订有效劳动合同。 3.3.5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 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1年 9 月 10 日至2021年 10 月 9 日9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nantong.gov.cn/) ;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1年10月9日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其中评标阶段采用“综合因素评审法”,定标阶段采用“直接票决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如皋市金洲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如皋市软件园3号楼 联系人:冒先生 联系电话:19825285882 招标代理机构:如皋市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如皋市大司马南路8号 邮政编码:226500 联系人:张晓艳 联系电话:13773843255
2021年 9 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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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公告[0]
R2021011地块项目施工图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R2021011地块项目施工图设计项目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如皋市金洲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R2021011地块项目施工图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R2021011地块 2.1.2建设规模:如皋市如城街道,解放东路以南、李渔路以东。地块位于城市中心,南侧有城市交通型主干道惠政路,西侧为城市生活型主干道李渔路,北侧为城市次干道解放路,南侧为规划道路。用地面积45650平方米,容积率2.2,总建筑面积约136727平方米,计容100,417平方米,建筑密度<25%,绿地率30%,总投资额约人民币20亿元。 2.1.3合同估算价:工程设计费约250万元。 2.1.4工期要求:20日历天内完成并提交全套施工图(必须满足当地部门要求报审需要的所有图纸) 2.1.5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项目按一个标段实施,招标范围包括以下内容: 1、施工图设计及公共建筑设计:包括但不限于住宅楼、地下车库、配电房、垃圾房等配套公共建筑、物管、社区、配套商业用房、人防工程(含人防平战转换预案编制)、门卫、车库(自行车库、汽车库坡道棚架)、钢结构雨棚、电动车充电位及棚架、汽车充电桩等;基坑设计文件(包括支护或护坡,降、排水,监测方案等)门窗、“建筑三板”设计。 2、项目配套施工图设计(含围墙、道路、雨水、污水、照明、消防、供水、大门、信报箱、标识标牌标线、门牌栋号牌等所有配套设计,含通信、供电、供水、燃气等综合管网布置设计)。 3、二次深化设计:所有施工做法必须出节点详图(含参照图集内容),不得出现未经招标人同意的二次设计项目,不得使用未经招标人认可的专利产品,以及市场无可竞争或替代的垄断产品。 4、本项目相应阶段的消防审查、抗震审查、施工图审查、设计预算编制以及施工期间的设计交底、技术咨询、各阶段验收、竣工验收等所有后续配合服务;配合完成各阶段各项设计报批报审工作。配合绿色建筑申报材料的整理收集,配合组织绿色建筑评审,。配合人防规划、立项、审查、验收等人防相关工作。 5、其他:施工图设计审查回复等工作,以及后续的交底、施工全过程的技术支持和把关、各项验收现场服务等跟踪工作。工程实施过程中建设单位要求的增补设计和设计变更等。 6、施工图设计文件深度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 年版)、《关于在新建建筑中加快推广应用预制内外墙板预制楼梯板预制楼板的通知》(苏建科[2017]43号文)的规定和要求,绿色建筑设计标准达二星级以上,确保图纸通过政府有关部门的审查,并满足如皋市建设项目规划设计要点要求。 7、如果中标单位不具备招标范围内相关专业工程的设计资质,中标后应将相关内容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分包单位的确定必须经招标人同意,二次设计费用由中标单位支付。 8、中标单位必须承担不在其设计范围内的其它专项设计(如有)的配合及图纸会签等技术服务工作,并配合业主采购的第三方优化单位的优化工作。 1) 专项设计配合 必须配合各专项设计,如内装、景观绿化、智能化、楼宇照明亮化、绿色建筑设计标识评审、海绵城市、弱电、燃气、三网合一、广电、内外供电、预制装配建筑等各专项设计。对于各专项设计与土建及安装相交叉的部分,必须及时配合审核并参与讨论、调整,应甲方要求,不定期的参加各专项设计协调会,对于需深化设计部分,如三板深化设计、门窗幕墙深化设计、必须把关签字盖章。 对于需要各专项设计提资的内容,也要提前明确,并确定提资的时间节点,以确保设计进度。 2) 营销配合 必须及时配合营销,进行户型轮廓线的绘制及销售面积的计算。 3) 其他配合工作 必须应甲方的要求,配合完成与项目有关的推广、楼书制作、获奖评审等工作。 9、施工现场的服务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对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现场答疑 必须应施工单位或甲方的要求,在提出要求两日内完成施工指导与图纸答疑。 2) 安排专员进行驻场服务,确保按图施工 驻场专员根据甲方要求,每周参加设计例会,汇报现场设计问题并提交周报。主场专员的人选须经甲方同意,应该为本工程的主要设计人员。 3) 参加每周的现场工程例会 根据甲方要求相关专员人员需参加现场每周的工程例会,对于施工中出现的不合理的、有争议的部分,提前发现,避免施工整改,并及时解决现场出现的一些问题。 4) 配合对三板厂家的咨询审核服务。 5) 参加由甲方组织的阶段性成果验收及竣工验收 特别说明:施工图审查期间,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必须保证常驻如皋市;施工期间,设计单位需确定一名土建专业设计人员及一名安装专业设计人员常驻现场服务。 3.1申请人的资质条件: 3.1.1 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 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条件: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同时具备建筑工程类高级职称。项目负责人须为本项目委托代理人。 拟派项目组成员:项目组设计师配备不少于5人(含项目设计负责人),其中建筑、结构专业须具有相应专业一级注册证书;电气、给排水、暖通等设备专业设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注册证书。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2016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企业任职期间作为设计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的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及以上住宅小区项目设计业绩(含施工图设计内容)。 ⑴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设计合同;⑵不接受招商建设项目业绩;⑶时间、项目负责人、工程概况以设计合同为准。若设计合同不能体现时间、项目负责人姓名、工程概况,可提供业主证明或具备相应行政职能的官方证明。证明材料仅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不作为评审依据。 3.3.2按照《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规定,失信对象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失信对象的认定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网站公布名单为准; 3.3.3项目负责人养老保险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投标单位缴纳的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的缴费明细。 3.3.4项目负责人与投标单位签订有效劳动合同。 3.3.5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 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1年 9 月 10 日至2021年 10 月 9 日9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nantong.gov.cn/) ;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1年10月9日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其中评标阶段采用“综合因素评审法”,定标阶段采用“直接票决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如皋市金洲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如皋市软件园3号楼 联系人:冒先生 联系电话:19825285882 招标代理机构:如皋市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如皋市大司马南路8号 邮政编码:226500 联系人:张晓艳 联系电话:13773843255
2021年 9 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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