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鸡西市恒山区红旗乡人民政府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9-11,截止日期:2021-,公告主要内容为:黑龙江鸡西红柳路水毁工程修建边沟项目竞价公告,所属区域:黑龙江-鸡西-恒山区,所属行业分类:工程,采购业主:鸡西市恒山区红旗乡人民政府,招标编号:JXMW2021T,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红柳路水毁工程修建边沟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鸡西名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鸡西市鸡冠区九粮小区二组团5号)获取谈判文件,并于2021年9月1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XMW2021T84。
2.项目名称:红柳路水毁工程修建边沟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人民币412,389.00元。
5.最高限价:人民币412,389.00元。
6.采购需求:修建边沟,内容包括拆除钢筋混凝土、石边沟等。
7.合同履行期限: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至2021年10月15日前竣工并移交全部工程。
8.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须按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登记入库。
3.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期限内,未处于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体系黑名单管理期间,近三年内无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含围标串标、质量安全事故等)。
4.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5.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
6.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班子成员除项目经理外,应另至少配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施工员、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安全员各1人,施工员、质量员具备有效的岗位证书,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工程技术类职称,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以上人员须证企相符、证书有效。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10.供应商(含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如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严禁参与本项目谈判,核查路径为:
10.1“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10.2“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cr/list)。
1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获取谈判文件
1.时间:2021年9月10日至2021年9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不予受理。
2.地点:鸡西名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鸡西市鸡冠区九粮小区二组团5号)。
3.方式:现场购买。
4.售价:每套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售后不退。(未购买谈判文件的将被拒绝参加谈判)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1年9月17日9时00分
2.递交地点:鸡西名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鸡西市鸡冠区九粮小区二组团5号)
五、谈判时间及地点
1.谈判时间:2021年9月17日9时00分
2.谈判地点:鸡西名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鸡西市鸡冠区九粮小区二组团5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项目地点:按采购人指定地点。
3.采购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5.谈判保证金:
交纳金额: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00元)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
户名:鸡西名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鸡西中心支行
账号:18018836699999999
到账截止时间: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一致
注意事项:
a.各供应商应从其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并经常查询企业开户银行谈判保证金是否存在转账不成功或退汇的情况。
b.各供应商缴存谈判保证金应按项目所投标包转账或汇款,不得将所投多个项目或多个标包的谈判保证金合并转出或汇出,不得将所投单个标包的谈判保证金拆分转出或汇出。
c.转账或电汇时须在附言中详细注明所投项目采购编号(JXMW2021T84),未注明附言或附言错误将导致谈判保证金无法确认,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不负责由此引起的责任。
d.谈判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谈判保证金开户行实时对账单中收到款项的时间为准,无论任何理由,谈判保证金未及时到账的供应商均将被拒绝参加谈判。(由于银行网银系统实时对账单显示到账情况可能滞后,建议供应商最迟于谈判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一工作日交纳谈判保证金)
3.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www.hljcg.gov.cn)发布。
4.供应商如有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以纸质书面形式提出。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鸡西市恒山区红旗乡人民政府
地址:鸡西市恒山区红旗乡
电话:15146149222
联系人:王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鸡西名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鸡西市鸡冠区九粮小区二组团5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先生
电 话:18346708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