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9-10,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南通景兴路黑色化改造通盛大道~东方大道工程南通市开发区景兴路...,所属区域:江苏-南通,所属行业分类:工程,采购业主: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编号:B3206930324000089,招标文件售价:25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0]景兴路黑色化改造(通盛大道~东方大道)工程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B3206930324000089 | 项目名称 | 景兴路黑色化改造(通盛大道~东方大道)工程 | ||||||||||||||||
标段编号 | B3206930324000089002001 | 标段名称 | 南通市开发区景兴路黑色化改造(通盛大道~东方大道)绿化工程施工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1年9月10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1年9月24日 | ||||||||||||||||
工程类型 | 市政工程施工 | ||||||||||||||||||
公告信息 |
南通市开发区景兴路黑色化改造(通盛大道~东方大道)绿化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南通市开发区景兴路黑色化改造(通盛大道~东方大道)绿化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通开发行审投资(2020)3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南通市开发区景兴路黑色化改造(通盛大道~东方大道)绿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开发区景兴路(通盛大道~东方大道)绿化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西起通盛大道,东至东方大道,道路全长约2600米,道路宽62米,工程投资估算约人民币900万元。 2.1.3合同估算价:约900万元 2.1.4工期要求: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1年9月,竣工日期: 2021年12月 2.1.5 质量要求: 合格且达到《江苏省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分级标准》叁级养护标准,养护期贰年。 2.2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工程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须具备必须持有证照核发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资质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 2.具有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5年以上的技术人员; 3.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且从事园林绿化工作10年以上的技术人员。 注: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项目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③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注: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但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董事长、总经理。 3.4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2018年9月1日(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日期止,投标企业承担过单个工程造价为人民币700万元及以上的绿化工程,以中标通知书上所显示的中标金额为准。 提供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完工验收鉴定书),上述三项证明材料须齐全。项目负责人发生过变更的,投标人应当提供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建设工程/招投标/承发包)交易中心/平台/市场出具的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材料。竣工验收证明(完工验收鉴定书)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 注: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但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董事长、总经理。 3.5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未尽之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资格评审标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9 月9 日至 2021年9 月24 日14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单位请自行通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fcg.nantong.gov.cn/)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 9 月 24 日14 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R合理低价法□评定分离,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 特别提醒:(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2)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在疫情防控期间严格执行登记问询制度,请参与公共资源现场交易活动的人员,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规范佩戴口罩,接受实名登记和体温检测,自觉服从和配合现场工作人员调度安排。交易活动现场注意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减少逗留时间。现场递交资料时请自行携带签字笔。 10.监督管理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区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联系方式0513-81190156、0513-51017660,邮箱:ntkfqggb@163.com。地址: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兴路9号能达大厦西裙楼5楼行政审批局(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11.联系方式
2021年9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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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0]
南通市开发区景兴路黑色化改造(通盛大道~东方大道)绿化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南通市开发区景兴路黑色化改造(通盛大道~东方大道)绿化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通开发行审投资(2020)3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南通市开发区景兴路黑色化改造(通盛大道~东方大道)绿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开发区景兴路(通盛大道~东方大道)绿化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西起通盛大道,东至东方大道,道路全长约2600米,道路宽62米,工程投资估算约人民币900万元。 2.1.3合同估算价:约900万元 2.1.4工期要求: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1年9月,竣工日期: 2021年12月 2.1.5 质量要求: 合格且达到《江苏省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分级标准》叁级养护标准,养护期贰年。 2.2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工程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须具备必须持有证照核发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资质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 2.具有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5年以上的技术人员; 3.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且从事园林绿化工作10年以上的技术人员。 注: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项目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③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注: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但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董事长、总经理。 3.4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2018年9月1日(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日期止,投标企业承担过单个工程造价为人民币700万元及以上的绿化工程,以中标通知书上所显示的中标金额为准。 提供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完工验收鉴定书),上述三项证明材料须齐全。项目负责人发生过变更的,投标人应当提供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建设工程/招投标/承发包)交易中心/平台/市场出具的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材料。竣工验收证明(完工验收鉴定书)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 注: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但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董事长、总经理。 3.5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未尽之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资格评审标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9 月9 日至 2021年9 月24 日14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单位请自行通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fcg.nantong.gov.cn/)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 9 月 24 日14 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R合理低价法□评定分离,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 特别提醒:(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2)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在疫情防控期间严格执行登记问询制度,请参与公共资源现场交易活动的人员,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规范佩戴口罩,接受实名登记和体温检测,自觉服从和配合现场工作人员调度安排。交易活动现场注意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减少逗留时间。现场递交资料时请自行携带签字笔。 10.监督管理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区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联系方式0513-81190156、0513-51017660,邮箱:ntkfqggb@163.com。地址: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兴路9号能达大厦西裙楼5楼行政审批局(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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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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