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北京环境卫生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9-10,公告主要内容为:北京朝阳区北神树垃圾卫生填埋场生态修复试点项目监理监理资格预审,所属区域:北京-朝阳区,所属行业分类:监理,招标代理: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北京环境卫生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北神树垃圾卫生填埋场生态修复试点项目(监理) 监理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工程 北神树垃圾卫生填埋场生态修复试点项目(监理) 已由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京发改(审)〔2020〕171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北京环境卫生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地方) ,工程出资比例为 100%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的建设地点 台湖镇北神树垃圾卫生填埋场内
2.2 本工程的建设规模 垃圾填埋场占地31.6公顷,垃圾堆体高度54米,垃圾总体量约528.4万立方米,填埋场原处理量为1800吨/日。 工程概算(估算)投资额 17784 (万元)
2.3 本工程的计划工期 425 日历天
2.5 本工程的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包括堆体加速稳定化工程和封场及景观工程实施工程,其中堆体加速稳定化工程包括渗沥液抽排工程(包含渗滤液外运及处理)、注气系统、抽气系统、注水系统、监测系统以及封场工程,加速稳定化面积约15.2公顷;封场及景观工程实施工程主要包括绿化工程、庭院工程、电气工程以及给排水工程等全部工程监理内容。
2.6 其他 /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须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 (专业、等级)工程监理资质,具有 已竣工的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0万元(含)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业绩 (近年类似工程描述)监理业绩。其中,申请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 市政公用工程 ,具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可以 (可以或不可以)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总监理工程师。
3.2 本工程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接受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中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3 其他资格要求: /
4. 申请人信誉要求
4.1 失信被执行人
本次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 否决性 (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 其他信誉要求
本次资格预审将对申请人的诉讼及仲裁情况、不良行为记录等其他信誉要求予以评定。
其他信誉要求 /
5. 资格预审方法
本工程资格预审方法采用 有限数量制 (合格制或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时,当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7 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7 家。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且资质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方可于 2021 年 09 月 07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1 年 09 月 13 日 16 时 00 分,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 www.bcactc.com )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的具体时间以电子化平台通知时间为准。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 年 09 月 22 日 16 时 00 分。申请人资质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方可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 www.bcactc.com )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并保存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以回执载明的上传成功时间为准。
7.2 电子化平台中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且不能出示成功递交回执的;或回执载明的传输时间超出资格预审文件规定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工程资格预审公告已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北京市),网址: ggzyfw.beijing.gov.cn 上发布,同时在 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北京环境卫生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北湖渠路15号院1号楼 |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3号 |
联 系 人: 刘经理 |
联 系 人: 李娜、关敬辉、闫炳旭 |
电 话: 010-59682056 |
电 话: 010-65912602 |
传 真: / |
传 真: 无 |
电子邮箱: / |
电子邮箱: 279205075@qq.com |
公告发布时间: 2021 年 09 月 10 日
附件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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