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泗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9-10,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宿迁泗阳县淩湖生态安全缓冲区景观绿化方案、初步设计编制项目,所属区域:江苏-宿迁-泗阳县,所属行业分类:绿化,招标代理:江苏四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泗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编号:E3213010313105597,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不见面),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0]泗阳县淩湖生态安全缓冲区景观绿化方案、初步设计编制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E3213010313105597 | 项目名称 | 泗阳县淩湖生态安全缓冲区景观绿化方案、初步设计编制项目 | ||||||||||||||||||||||||||||
标段编号 | E3213010313105597001001 | 标段名称 | 泗阳县淩湖生态安全缓冲区景观绿化方案、初步设计编制项目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1年9月10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1年9月16日 | ||||||||||||||||||||||||||||
工程类型 | 设计 | ||||||||||||||||||||||||||||||
公告信息 |
泗阳县淩湖生态安全缓冲区景观绿化方案、初步设计编制项目(工程名称)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E3213010313105597001001
泗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泗阳县淩湖生态安全缓冲区景观绿化方案、初步设计编制项目已经泗发改投[2021]97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泗阳县淩湖生态安全缓冲区景观绿化方案、初步设计编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 北至325省道,南至泗水大道,东至规划淩湖东路,西至规划淩湖西路。 1.2 工程规模: 泗阳县淩湖生态安全缓冲区景观绿化方案、初步设计编制项目北至325省道,南至泗水大道,东至规划淩湖东路,西至规划淩湖西路。南北长约2公里,宽度160米至200米不等,公园占地面积约为851.2亩(红线面积)。项目总投资额约2.6亿元。 1.3 设计周期:20日历天。 1.4 质量要求: 设计成果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招标人要求和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深度,并能够通过县规审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审查。 1.5 设计服务费的支付时间、方式: 方案设计经县规审会审核通过后付至合同价的50%;提交初步设计(达到扩初设计深度)成果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清余款。 1.6 本次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本次设计招标内容包含:方案规划、景观、绿化、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道路、桥梁、弱电、亮化、路灯、健身场所、停车系统、标牌标识、智慧系统、雕塑及附属设施等所有景观配套工程的初步设计。 本次设计成果分两个阶段提交。第一阶段提交满足县规审会审查要求的文件;第二阶段根据规审会通过的方案,提交满足进行施工图设计的扩初设计文件。 控制价:350万元(含15万元暂列金额)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综合评估法; □ 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具备下列资质类别之一即可: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4.2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园林绿化、风景园林、园林或园艺等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4.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远程评标。 4.4 其他条件: 4.4.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4.2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4.2.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4.5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5.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5.2 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5.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5.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5.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5.6 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5.7 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5.8 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年的。 4.6 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近六个月以来任意一个月本单位为项目负责人办理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投标人当地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扫描件为准,或者以投标人注册地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或验证结果截图为准,提供此截图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可查询的社保部门的官方查询网址,及登陆查询信息(身份证号、注册编号、密码或验证码等可以登录、查询的全部信息)。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登陆系统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如因社保部门原因不能从官方网址查询的,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后方可进行官方电话查询,全国统一查询电话:12333(必须明确查询步骤、查询信息),但如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会无法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7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8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7万元。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9月10日 09:00至2021年09月16日 18:0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35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30元),售后不退。咨询方式:软件公司,咨询电话: 0527-84396020,客服热线:4009980000 。 5.2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 CA 锁,可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CA锁。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09月30日 09:00; 6.2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不见面),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xzspj.suqian.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7.1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 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7.3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异议投诉联系方式: 8.1异议受理单位:泗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13773988178 8.2投诉受理单位:泗阳县行政审批局 投诉电话:0527-85278110 8.3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8.4 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9.联系方式
2021年09月09日 (招标代理电子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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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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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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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0]
泗阳县淩湖生态安全缓冲区景观绿化方案、初步设计编制项目(工程名称)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E3213010313105597001001
泗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泗阳县淩湖生态安全缓冲区景观绿化方案、初步设计编制项目已经泗发改投[2021]97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泗阳县淩湖生态安全缓冲区景观绿化方案、初步设计编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 北至325省道,南至泗水大道,东至规划淩湖东路,西至规划淩湖西路。 1.2 工程规模: 泗阳县淩湖生态安全缓冲区景观绿化方案、初步设计编制项目北至325省道,南至泗水大道,东至规划淩湖东路,西至规划淩湖西路。南北长约2公里,宽度160米至200米不等,公园占地面积约为851.2亩(红线面积)。项目总投资额约2.6亿元。 1.3 设计周期:20日历天。 1.4 质量要求: 设计成果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招标人要求和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深度,并能够通过县规审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审查。 1.5 设计服务费的支付时间、方式: 方案设计经县规审会审核通过后付至合同价的50%;提交初步设计(达到扩初设计深度)成果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清余款。 1.6 本次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本次设计招标内容包含:方案规划、景观、绿化、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道路、桥梁、弱电、亮化、路灯、健身场所、停车系统、标牌标识、智慧系统、雕塑及附属设施等所有景观配套工程的初步设计。 本次设计成果分两个阶段提交。第一阶段提交满足县规审会审查要求的文件;第二阶段根据规审会通过的方案,提交满足进行施工图设计的扩初设计文件。 控制价:350万元(含15万元暂列金额)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综合评估法; □ 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具备下列资质类别之一即可: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4.2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园林绿化、风景园林、园林或园艺等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4.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远程评标。 4.4 其他条件: 4.4.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4.2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4.2.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4.5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5.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5.2 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5.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5.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5.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5.6 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5.7 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5.8 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年的。 4.6 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近六个月以来任意一个月本单位为项目负责人办理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投标人当地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扫描件为准,或者以投标人注册地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或验证结果截图为准,提供此截图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可查询的社保部门的官方查询网址,及登陆查询信息(身份证号、注册编号、密码或验证码等可以登录、查询的全部信息)。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登陆系统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如因社保部门原因不能从官方网址查询的,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后方可进行官方电话查询,全国统一查询电话:12333(必须明确查询步骤、查询信息),但如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会无法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7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8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7万元。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9月10日 09:00至2021年09月16日 18:0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35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30元),售后不退。咨询方式:软件公司,咨询电话: 0527-84396020,客服热线:4009980000 。 5.2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 CA 锁,可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CA锁。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09月30日 09:00; 6.2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不见面),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xzspj.suqian.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7.1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 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7.3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异议投诉联系方式: 8.1异议受理单位:泗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13773988178 8.2投诉受理单位:泗阳县行政审批局 投诉电话:0527-85278110 8.3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8.4 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9.联系方式
2021年09月09日 (招标代理电子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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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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