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9-10,公告主要内容为:河南漯河漯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投资管理中心漯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综合展示馆设备设施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河南-漯河,所属行业分类:设备,招标编号:漯示范采招标采购-2021-4,招标文件售价:0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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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漯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综合展示馆设备设施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9月30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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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漯示范采招标采购-2021-4 | ||||||||||||||||
2、项目名称:漯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综合展示馆设备设施采购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7,300,000.00元 | ||||||||||||||||
最高限价:7201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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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A包采购需求: (1)采购范围:主要采购展厅所用的液晶电子屏、音响等设备(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2)质量要求:符合现行相关标准; (3)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质保期:自产品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 B包采购需求: (1)采购范围:展厅内的布展、美工、装饰、雕塑,及影片制作(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2)质量要求:符合现行相关标准; (3)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质保期:自产品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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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20日历天内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有相关业务;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3.3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及承诺: a. 近六个月(近六个月指2021年03月至至今)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b. 近六个月(近六个月指2021年03月至至今)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c.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4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结束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范围(供应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相关查询页面(查询页需自带日期)的网页打印件以纸质的方式进行留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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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1年09月10日 至 2021年09月1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 ||||||||||||||||
3.方式: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后,持CA登录“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如有)、工程量清单(如有)等,方可参加投标。凡未按本公告规定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 ||||||||||||||||
4.售价:0元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1年09月30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1年09月30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的网址为(https://zfcg.lhjs.cn/bidopen_new/conformBid),投标人无需到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和所有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在线签到,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证书等内容,必须已经在企业信息库中进行了上传登记。未在企业信息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作为评标依据。投标人应及时对企业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 3.“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及“远程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专区的相关说明。 4.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同时发布,其他网站转载只供参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5.代理费用的收取 收取方式:由中标单位支付,通过单位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支付,不接受现金结算。 收取标准:参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和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的规定(货物招标)及漯采购【2018】16号文规定。 收取金额:A包:1000000*1.5%+(3671000-1000000)*1.1%=44381元; B包:1000000*1.5%+(3530000-1000000)*1.1%=4283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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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漯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投资管理中心 | ||||||||||||||||
地址:漯河市牡丹江路东段 | ||||||||||||||||
联系人:赵先生 | ||||||||||||||||
联系方式:0395-3195058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郑州市中原区华山路岗坡路芝麻街公园里院内 | ||||||||||||||||
联系人:孔女士 | ||||||||||||||||
联系方式:15538071834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孔女士 | ||||||||||||||||
联系方式:155380718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