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9-08,截止日期:2021-09-18,公告主要内容为:哈密新疆鼎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伊吾县人民法院淖毛湖法庭扩建项目竞价公告,所属区域:新疆-哈密-伊吾县,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编号:XJDKZB-2021-028,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伊吾县人民法院淖毛湖法庭扩建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哈密市伊州区天山北路32号环球国际综合楼22-7#招标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9月18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DKZB-2021-028
项目名称:伊吾县人民法院淖毛湖法庭扩建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300000
最高限价(元):1300000
采购需求:
预算金额(元):130000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伊吾县人民法院淖毛湖法庭扩建400平方米。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1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08日至2021年09月14日,每天上午09:30至13:3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哈密市伊州区天山北路32号环球国际综合楼22-7#招标部。
方式:线下购买
售价(元):2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9月18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哈密市伊州区天山北路32号环球国际综合楼22-7#开标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1年09月18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哈密市伊州区天山北路32号环球国际综合楼22-7#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无需提供);(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加盖单位章的书面承诺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函并加盖单位章);(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近三年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公诉纪录;投标人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查询时间必须在公告期内);
3、投标人不能是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能是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仍在处罚期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授权书需附法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三级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6、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建筑工程二级及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由企业承诺该建造师无在施项目)。
7、根据《关于在行政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实施方案》(哈市发改经贸〔2021〕1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领域,供应商的信用状况将做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格审查、评标的重要依据之一,供应商在投标前需要提供综合信用评价报告,对信用等级为D级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综合信用评价报告出具方式:可前往哈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通过的信用服务机构网站建立信用档案,出具信用报告。
(1)新疆信合联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网址:http://www.xhlfzx.com.cn
地址∶哈密市融合路2号哈密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203房间信用服务窗口
联系电话∶0902-2203560
(2)长风国际信用评价新疆有限公司
网址∶http://www.cfguoji.com/index.php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东路77号第伍层503室
联系电话∶19999101966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其他说明:(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获取方式:投标报名企业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以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提供的全部证件复印件一份进行报名(注:报名企业提供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接受投标报名)。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伊吾县人民法院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伊吾县振兴东路197号
联系方式:0902-67211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鼎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天山北路环球国际综合楼22-7#
联系方式:152995688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魏婷
电 话:15299568895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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