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城市道路桥梁管理事务中心天津市城市道路桥梁管理事务中心金钟河大街等市管道路设施占掘赔补偿维修项目材料采购项目(项目编号:TJBD-2021-A-132)公开招标公告
所属区域: |
天津-河东区 |
招标业主/代理: |
/
|
加入时间: |
2021.09.08 |
截止时间: |
|
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9-08,公告主要内容为:河东区天津市城市道路桥梁管理事务中心天津市城市道路桥梁管理事务中心金钟河大街等市管道路设施占掘赔补偿维修项目材料采购项目项目编号: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天津-河东区,所属行业分类:道路,招标编号:TJBD-2021-A-132)公开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天津市城市道路桥梁管理事务中心 天津市城市道路桥梁管理事务中心金钟河大街等市管道路设施占掘赔补偿维修项目材料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TJBD-2021-A-132)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天津市城市道路桥梁管理事务中心金钟河大街等市管道路设施占掘赔补偿维修项目材料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九纬路103号万泰大厦10层财务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9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JBD-2021-A-132
项目名称:天津市城市道路桥梁管理事务中心金钟河大街等市管道路设施占掘赔补偿维修项目材料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914.672万元
最高限价:2914.672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额(万元) |
采购目录 |
采购需求 |
第1包 |
否
|
334.052 |
334.052 |
沥青混合物 |
洞庭路、珠江道、解放南路、台儿庄路等道路设施占掘赔补偿维修工程材料采购 |
第2包 |
否
|
129.578 |
129.578 |
沥青混合物 |
洞庭路、珠江道、解放南路、台儿庄路等道路设施占掘赔补偿维修工程材料采购 |
第3包 |
否
|
369.18 |
369.18 |
沥青混合物 |
洞庭路、珠江道、解放南路、台儿庄路等道路设施占掘赔补偿维修工程材料采购 |
第4包 |
否
|
231.924 |
231.924 |
沥青混合物 |
洞庭路、珠江道、解放南路、台儿庄路等道路设施占掘赔补偿维修工程材料采购 |
第5包 |
否
|
400.315 |
400.315 |
沥青混合物 |
北辰道、王串场一号路、金钟河大街等道路设施占掘赔补偿维修工程材料采购 |
第6包 |
否
|
21.116 |
21.116 |
沥青混合物 |
北辰道、王串场一号路、金钟河大街等道路设施占掘赔补偿维修工程材料采购 |
第7包 |
否
|
180.1475 |
180.1475 |
沥青混合物 |
北辰道、王串场一号路、金钟河大街等道路设施占掘赔补偿维修工程材料采购 |
第8包 |
否
|
181.4275 |
181.4275 |
沥青混合物 |
北辰道、王串场一号路、金钟河大街等道路设施占掘赔补偿维修工程材料采购 |
第9包 |
否
|
619.92 |
619.92 |
沥青混合物 |
密云路、西湖道、红旗路等道路设施占掘赔补偿维修工程材料采购 |
第10包 |
否
|
329.89 |
329.89 |
沥青混合物 |
密云路、西湖道、红旗路等道路设施占掘赔补偿维修工程材料采购 |
第11包 |
否
|
38.172 |
38.172 |
沥青混合物 |
铁东北路等道路设施占掘赔补偿维修工程材料采购 |
第12包 |
否
|
78.95 |
78.95 |
沥青混合物 |
铁东北路等道路设施占掘赔补偿维修工程材料采购 |
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5月31日前根据采购人使用需求分批次交货,通常情况下,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4小时内交付使用;在紧急维修项目情况下,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小时内交付使用(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17:00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度或2020年度财务报告或开标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投标人代表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09日到 2021年09月15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九纬路103号万泰大厦10层财务室)
方式:现场现金发售,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9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九纬路103号万泰大厦10层评标室三)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交纳投标保证金:第1包:陆万陆仟元整,第2包:贰万伍仟元整,第3包:柒万叁仟元整,第4包:肆万陆仟元整,第5包:捌万元整,第6包:肆仟贰佰元整,第7包:叁万陆仟元整,第8包:叁万陆仟元整,第9包:壹拾贰万元整,第10包:陆万伍仟元整,第11包:柒仟陆佰元整,第12包:壹万伍仟元整,投标人最迟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支票或电汇等非现金方式将投标保证金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保证金时间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如出现支票退票、电汇未到账等情况,按投标单位未交纳保证金处理。(汇款信息须标注所投项目编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天津河东支行
账号:441150100100274018
户名: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城市道路桥梁管理事务中心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八纬路105号
联系方式:刘工,022-243088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九纬路103号万泰大厦10层
联系方式:022-242136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阳
电 话:022-24213608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项目需求书.docx
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9月8日
|
关键字:道路,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