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9-08,公告主要内容为:河南洛阳2021新安县青要山镇仓田村连翘基地产业道路-竞争性磋商公告竞价公告,所属区域:河南-洛阳-新安县,所属行业分类:道路,招标编号:新安政采磋商-2021-144,招标文件售价:0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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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2021新安县青要山镇仓田村连翘基地产业道路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yggzyjy.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9月1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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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新安政采磋商-2021-144 | |||||||||||
2、项目名称:2021新安县青要山镇仓田村连翘基地产业道路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992,700.00元 | |||||||||||
最高限价:9927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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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1)本次采购共1个包,工程为2021新安县青要山镇仓田村连翘基地产业道路,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质量目标: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3)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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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项目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营业执照》,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供应商所报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或者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2021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社保证明,本次采购不接受临时建造师; 3、投标供应商须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投标人成 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自成立日之后的财务报表; 4、投标人须提供近6个月中任意1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主要是指投标人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投标人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或个人所得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完税凭证或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6〕15 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投标; 6、外省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磋商开启前需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按规定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外省企业须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页查询截图)。 7、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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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1年09月08日 至 2021年09月1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yggzyjy.cn) | |||||||||||
3.方式: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yggzyjy.cn)上获取。请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yggzyjy.cn/TPBidder)”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后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下载。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主体注册CA办理”和“洛阳政府采购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用)”。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时间:2021年09月1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yggzyjy.cn)。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请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1年09月1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新安县新城畛河路中段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响应)文件解密等。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将被拒绝。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阳市)》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本次招标(采购)的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的收费标准收取,由中标人支付代理服务费。 2、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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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新安县青要山镇人民政府 | |||||||||||
地址:新安县青要山镇人民政府 | |||||||||||
联系人:姬先生 | |||||||||||
联系方式:13598167955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金泽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
地址:河南省 洛阳市 洛龙区 滨河南路159号功成校苑综合楼B2307室 | |||||||||||
联系人:何先生 | |||||||||||
联系方式:0379-60675077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何先生 | |||||||||||
联系方式:0379-606750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