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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安宁市金方街道圆山东路、滨河路、规划三号路、规划四号路、规划五号路项目管理公告
2021-09-07 02:51:29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云南-昆明-安宁 招标业主/代理:  安宁市人民政府金方街道办事处/
加入时间:  2021.09.06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安宁市人民政府金方街道办事处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9-07,公告主要内容为:云南昆明安宁市金方街道圆山东路、滨河路、规划三号路、规划四号路、规划五号路项目管理,所属区域:云南-昆明-安宁,所属行业分类:其他,采购业主:安宁市人民政府金方街道办事处,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安宁市金方街道圆山东路、滨河路、规划三号路、规划四号路、规划五号路项目管理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宁市金方街道圆山东路、滨河路、规划三号路、规划四号路、规划五号路项目管理,项目业主为安宁市人民政府金方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项目管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内容:
    按照城市主干路标准建设沥青路面,起于现状珍泉路,止于滨河路,全长552.602m,红线宽36m,行车速度40km/h.主要建设道路、交通、排水、再生水、给水、照明、电力、通信、绿化等工程;滨河路:按照城市支路标准建设沥青混凝土路面,道路起于圆山东路,止于安海路,长553.868m,红线宽20m,行车速度20km/h,双向4车道;主要建设道路、交通,排水,再生水、给水、照明、电力、通信、绿化等工程;规划三号道路:按照城市支路标准建设沥青混凝土路面,道路起于圆山东路,止于规划五号路,长301.678m,红线宽20m,行车速度20km/h,双向4车道;主要建设道路、交通、排水、再生水、给水、照明、电力、通信、绿化等工程;规划四号道路: 按照城市支路道路标准建设沥青混凝土路面,道路起于圆山东路,止于安海路,全长637.9m,红线宽24m,行车速度30km/h,双向4车道;主要建设道路、交通、排水、再生水、给水、照明、电力、通信、绿化等工程;规划五号道路:按照城市支路标准建设沥青混凝土路面,道路起于珍泉路,止于滨河路,全长585.131m,红线宽24m,行车速度30km/h,双向4车道。主要建设道路、交通、排水、再生水、给水、照明、电力、通信、绿化等工程。
  2.2 招标范围:
    (1)前期报批、报建、报验工作资料的收集、整理;
    (2)造价管理;
    (3)合同管理;
    (4)施工阶段工程管理工作;
    (5)资料信息管理;
  2.3 总投资:17436.81万元
      招标规模:1000000元
  2.4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5 项目实施地点:云南省安宁市
  2.6 项目实施时间:
  2.7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 其他:质量要求:在履行委托项目管理合同时,项目管理企业及其人员应当遵守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工程建设程序,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遵守职业道德,公平、科学、诚信地开展项目管理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
  3.2 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按《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标准扣减最终得分。
  3.3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应当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中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记录信息。
  3.4 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
  3.5 其他:(1)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并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服务能力。
  (2)项目经理: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3)项目组成人员:参加本项目工程项目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应相对固定,在本项目施工周期内,项目经理和各专业负责人一经确定未经招标人同意投标人不得更换或替代;能保证按时参加与工程有关的施工例会,并能及时处理与工程项目管理公司有关的临时性工作;
  (4)财务要求:具有近三年(2018年~2020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和财务报告。(若为2020年以来新成立企业,则需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单位出具的财务报告或企业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
  (5)信誉要求: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阶段;没有处于市场禁止准入的情形。涉及投标人(供应商)的“行政机关认定的失信黑名单或者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失信信息材料,由投标人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时上传提供;投标人(供应商)没有此项失信信息的,作出声明函,在上传投标文件时上传提供。
  (6)其他要求:投标人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阶段;没有处于市场禁止准入的情形。
  (7)投标主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09-06 15:28 至 2021-09-13 23: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kmggzy.com),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09-28 09:00。
  5.2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kmggzy.com,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3 其他(开标规定等):智能开标:投标人可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截标时间前,须提前进入到“网上开标室”,根据网上远程解密、开标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完成在线解密、开标一览表确认等相关操作。若投标人没有在规定时间完成以上相关操作,则视为撤销其竞价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发起在线异议,由代理机构给子对应的回复,同时,请投标人提前熟悉网上开标的相关操作,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智能开标操作手册(适用投标人和投标人)”。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www.ynggzyxx.gov.cn/)、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http://www.kmggzy.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安宁市人民政府金方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名称:云南谦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0871-68661876   招标代理地址:昆明市低碳中心B座一单元11楼
  招标联系人:张祖根   招标代理联系人:杨诗航
  招标人联系电话:0871-68661876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18987753060
  监督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安宁市政务服务管理局:0871-68727718
 


关键字:其他,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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