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诏安县阳光特殊教育学校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9-07,公告主要内容为:福建漳州教育教学等设备采购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所属区域:福建-漳州-诏安县,所属行业分类:教学,采购业主:诏安县阳光特殊教育学校,招标编号:[350624]null[TP]2021003-1,招标文件售价:免费,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诏安县阳光特殊教育学校诏安县阳光特殊教育学校教育教学等设备采购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受诏安县阳光特殊教育学校委托,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对[350624]null[TP]2021003-1、诏安县阳光特殊教育学校诏安县阳光特殊教育学校教育教学等设备采购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诏安县阳光特殊教育学校诏安县阳光特殊教育学校教育教学等设备采购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09-06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624]null[TP]2021003-1
项目名称:诏安县阳光特殊教育学校诏安县阳光特殊教育学校教育教学等设备采购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65590元
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465590元
谈判保证金: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1-1 | A020299-其他办公设备 | 其他办公设备 | 1(一批) | 否 | 详见招标要求 | 465590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描述: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2)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描述: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08-27 12:20至2021-09-05 18: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谈判文件随同本项目谈判公告一并
发布;供应商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
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谈判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
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
取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09-06 09:00(北京时间)(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
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
六、开启
时间:2021-09-06 09:00(北京时间)
地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诏安县阳光特殊教育学校
地 址:福建省漳州市诏安县南诏镇东北社区打石街8号
联系方式:133484641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地 址:漳州市诏安县中山西路109号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131591446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炜楠
电 话:13159144626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2021-0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