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9-07,公告主要内容为:河南洛阳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辛店街道办事处高新区辛店街道遏制私搭乱建和非法建筑保安派遣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竞价公告,所属区域:河南-洛阳,所属行业分类:街道办,招标编号:高新政采磋商-2021-31,招标文件售价:0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
|||||||||||
项目概况 高新区辛店街道遏制私搭乱建和非法建筑保安派遣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高新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http://cgzx.lhdz.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9月1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高新政采磋商-2021-31 | |||||||||||
2、项目名称:高新区辛店街道遏制私搭乱建和非法建筑保安派遣服务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1,230,000.00元 | |||||||||||
最高限价:1230000元 | |||||||||||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服务内容:遏制高新区辛店街道办事处行政范围内任何形式的私搭乱建和非法建筑设施以及未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的垃圾场。 5.2项目地点:高新区辛店街道行政范围内。 5.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备案标准。 |
|||||||||||
6、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生效之时起1年。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2.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2、根据豫财办[2020]33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须具有省公安厅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3.3、供应商拟派委托代理人须为本单位职工,具有有效的劳动合同,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 2021年1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的社保证明(至少包含养老保险)(注:社保证明指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原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者在社保部门官方网站下载的带有社保机构印章的证明材料)。 3.4、供应商须附以下财务证明资料扫描件:供应商须附以下任意一项财务证明材料:①2019年或2020年任意一年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②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的财务状况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③季报(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④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5、供应商须提供 2021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主要是指供应商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供应商成立不满三个月的,则提供自成立日以来的纳税和社保证明资料。 3.6、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响应文件中须附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后的信用记录截图,并加盖单位电子公章)。 3.7、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1年09月07日 至 2021年09月13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洛阳高新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http://cgzx.lhdz.gov.cn/)” | |||||||||||
3.方式:本次采购通过高新区政府采购中心系统网上交易系统进行,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登录“洛阳高新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http://cgzx.lhdz.gov.cn/)”,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 Key”方式,进入后选择“供应商登录”。进入“洛阳高新区招投标交易平台”系统后,在“政府采购业务”内下载招标(采购)文件。(用户注册及证书Key办理、使用,咨询电话18567666420,18567666421)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时间:2021年09月1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洛阳高新区滨河北路20号火炬大厦E座504开标一室。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1年09月1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洛阳高新区滨河北路20号火炬大厦E座504开标一室。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高新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洛阳高新区门户网站》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7.1.采购中心交易平台项目编号:GXC20210906001 7.2.代理服务费的收取:由成交人支付,依据《洛阳市高新区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标准》收取13600.00元,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7.3.供应商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洛阳高新区政府采购中心系统网站,将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至“洛阳高新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供应商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递交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1份(U盘介质,密封包装,注明项目名称,并在封套上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应与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 7.4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辛店街道办事处 | |||||||||||
地址: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河洛路与三元路交叉口 | |||||||||||
联系人:吴先生 | |||||||||||
联系方式:13513790249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中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60号龙泉大厦裙楼302 | |||||||||||
联系人:陈先生 | |||||||||||
联系方式:0379-67676667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 |||||||||||
联系方式:0379-6767666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