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9-06,公告主要内容为:安徽芜湖芜湖市繁昌区第五中学心理咨询室建设项目中标公告,所属区域:安徽-芜湖-繁昌县,所属行业分类:其他,中标商:安徽南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中标金额:589680.00元,招标编号:WH10CG2021HW2417,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芜湖市繁昌区第五中学心理咨询室建设项目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WH10CG2021HW2417
二、项目名称: 芜湖市繁昌区第五中学心理咨询室建设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南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繁昌县繁阳镇繁阳大道北侧满庭芳写字楼901号
中标金额:58968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心理健康展示平台)(32寸) 品牌(如有):阳光心健 规格型号:YG-XJZS-JQ 数量:1 单价:28000元 |
五、评审专家(竞争性谈判采购人员)名单:
李婉、周红艳、刘秀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1)如中标价高于100万:代理费=100 万元×1.2% +(中标价-100万元)×0.66%;(2)如中标价低于100万,则代理费=中标价×1.2% (3)如代理费计算低于 3000 元的按 3000 元支付。
金额:7076.16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2、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湾沚区世贸大厦1407,联系电话:17681254155。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芜湖市繁昌区财政局提出投诉。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芜湖市繁昌区第五中学
地 址:芜湖市繁昌区峨山镇凤形村
联系方式:181108880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安徽能发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芜湖市湾沚区世贸大厦
联系方式:刘工 176812541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 话:17681254155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