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宁德市蕉城区实验幼儿园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9-04,公告主要内容为:福建宁德蕉城区实验幼儿园二园设备货物类采购项目,所属区域:福建-宁德-蕉城区,所属行业分类:设备,采购业主:宁德市蕉城区实验幼儿园,招标编号:[350902]MJH[XJ]2021001,招标文件售价:免费,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蕉城区实验幼儿园二园设备货物类采购项目
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受宁德市蕉城区实验幼儿园委托,福建闽聚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对[350902]MJH[XJ]2021001、蕉城区实验幼儿园二园设备货物类采购项目组织询价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蕉城区实验幼儿园二园设备货物类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注册后使用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09-03 15: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902]MJH[XJ]2021001
项目名称:蕉城区实验幼儿园二园设备货物类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预算金额:1282000元
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1164500元
询价保证金:11645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1-1 | A090499-其他文教用品 | 其他文教用品 | 1(批) | 否 | 详见询价通知书 | 1164500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2-1 | A060899-其他厨卫用具 | 其他厨卫用具 | 1(批) | 否 | 详见询价通知书 | 117500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描述: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询价通知书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④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函须为原件。※供应商应按照询价通知书第六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注: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包2
(1)明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描述: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询价通知书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④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函须为原件。※供应商应按照询价通知书第六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注: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描述:投标人所投产品国家有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如节能、3C认证等),必须提供规定的产品并提供相关的有效证明文件或证书,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包2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合同包2),按照财库[2019]19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合同包2),按照财库[2019]18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合同包2)。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合同包2)。促进残疾人就业,适用于(合同包1,合同包2)。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合同包2),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应商针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报价无效。(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询价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 hina.gov.c 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询价小组的查询结果”)。若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②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询价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询价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③若文件有矛盾,以此为准。其他政策:详见询价通知书。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08-29 16:40至2021-09-01 23:5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询价文件随同本项目询价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询价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09-03 15:30(北京时间)(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宁德市东侨区宁德市闽东东路10号东海商务广场1幢2-A1
六、开启
时间:2021-09-03 15:30(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宁德市东侨区宁德市闽东东路10号东海商务广场1幢2-A1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德市蕉城区实验幼儿园
地 址:宁德市东侨开发区嵛山路2号
联系方式:0593-22901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闽聚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蕉城区天湖东路1号万达华城C区11号楼1905
联系方式:0593-28352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张
电 话:0593-2835269
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闽聚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福建闽聚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21-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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