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9-03,公告主要内容为:河南三门峡灵宝市豫灵镇人民政府灵宝市豫灵镇黄河支流生活污水处理(一期)项目工程-公开招标公告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河南-三门峡-灵宝,所属行业分类:污水处理,招标编号:2021-09-3,招标文件售价:0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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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灵宝市豫灵镇黄河支流生活污水处理(一期)项目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gzjy.smx.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9月23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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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2021-09-3 | |||||||||||
2、项目名称:灵宝市豫灵镇黄河支流生活污水处理(一期)项目工程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5,416,306.04元 | |||||||||||
最高限价:5416306.04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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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施工 | |||||||||||
6、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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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真实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拟派项目经理须提供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及在本企业2021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证明); 3、本单位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及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书; 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投标人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网页查询截图、信用查询报告;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网页查询截图;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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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1年09月03日 至 2021年09月2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gzjy.smx.gov.cn) | |||||||||||
3.方式:投标人凭CA数字证书通过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gzjy.smx.gov.cn)点击交易平台选择“市场主体登录”,在所参与项目右侧点击参与投标,即可直接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中包含图纸、清单等投标所需一切内容) | |||||||||||
4.售价:0元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1年09月23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1年09月23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灵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灵宝市信用合作联社12楼)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在本公告中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工作。并充分考虑人为操作和银行异地跨行转账到账的时间等因素,因投标人操作不当或银行到账时间等问题造成的无法投标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所发生一切费用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 3、投标人递交的资料和投标文件不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4、本项目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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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灵宝市豫灵镇人民政府 | |||||||||||
地址:灵宝市豫灵镇 | |||||||||||
联系人:李先生 | |||||||||||
联系方式:13949796177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地址:河南省灵宝市富士路桃花源酒店1楼 | |||||||||||
联系人:张先生 | |||||||||||
联系方式:15516322537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 |||||||||||
联系方式:155163225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