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重庆国际物流枢纽园区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9-02,公告主要内容为:沙坪坝区高质量推进重庆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实施方案编制(2021-2025年)招标公告招标公告,所属区域:重庆-沙坪坝区,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采购业主:重庆国际物流枢纽园区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高质量推进重庆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实施方案编制(2021-2025年)竞争性磋商公告
重庆恒昶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重庆国际物流枢纽园区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高质量推进重庆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实施方案编制(2021-2025年)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竞标人前来参与磋商。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及最高限总价
项目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限价 (万元) |
磋商保证金 (万元) |
备注 |
1 |
高质量推进重庆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实施方案编制(2021-2025年) |
1 |
65.00 |
1.3 |
/ |
财政预算资金。
三、竞标人资格条件竞标人是指向采购人提供服务或者货物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合格的竞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投标人至少完成1项地级市及以上的产业、物流枢纽发展相关课题研究业绩。
四、磋商有关说明(一)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2021年9月1日至9月13日10时00分。
(二)磋商文件获取地址及方式:响应供应商自行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沙坪坝区)(https://www.cqggzy.com/shapingbaweb/)上下载。磋商文件300元/份,由竞标人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向代理机构缴纳。
(三)竞标人须满足以下三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磋商文件要求缴纳了竞标保证金;
2、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3、按时报名签到。
(四)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沙坪区沙中路4号(沙坪坝区供电局)旁。
(五)提交响应文件时间:2021年9月13日北京时间 9时30分至2021年9月13日北京时间10时00分。
(六)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9月13日北京时间10时00分。
(七)磋商开始时间:2021年9月13日北京时间10时00分。
(八)参与磋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须出示带金边的渝康码才能入场。
五、磋商保证金(一)缴纳保证金方式
1.为便于各响应供应商顺利、快捷地缴纳磋商保证金,请及时在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登记备案”。登记备案流程详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沙坪坝区)(域名为:https://www.cqggzy.com/shapingbaweb/),“登记专区”栏目中“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登记备案须知”。
2.响应供应商必须于2021年9月13日10:00前将磋商保证金从本单位基本账户转入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保证金账户(账户信息见本项目采购公告),以到账为准。信息详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沙坪坝区)(域名为:https://www.cqggzy.com/shapingbaweb/)。
3.磋商保证金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和金额缴纳;有分包的应按各分包对应的缴纳保证金专户信息(由母账号及子账号组成)缴纳;供应商应按本次采购项目公告提供的专户信息(由母账号及子账号组成)及保证金金额一次性缴纳保证金,否则视为不满足符合性审查要求,作无效响应处理。
4.磋商保证金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关规定缴纳并到账视为报名成功,若报名成功后无故不参与磋商,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磋商保证金缴纳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视为报名不成功,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其响应文件:
1.未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缴纳保证金方式及金额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足额缴纳保证金并到账的;
2.供应商缴纳投标保证金信息与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须一致。
注:响应供应商须自行考虑转账时间风险,因银行等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到账确认时间延迟,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磋商保证金退还方式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合同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
六、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价的10%(银行转账)
七、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八、其它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竞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竞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三)本磋商项目所有澄清公告以及质疑回复(如果有)一律以公告形式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沙坪坝区)(https://www.cqggzy.com/shapingbaweb/)上发布,请各竞标人注意下载;无论竞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竞标人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竞标人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竞标人自行承担。
九、注意事项(1)本项目不得转包,未经采购人认可不得分包。否则,采购单位有权即刻终止合同,并要求中标人赔偿相应损失。
(2)如竞标人提交伪造资质证书、合同文件,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没收竞标保证金、通报批评,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沙坪坝区)上公布。
(3)违反招标文件规定及在竞标过程中违法违纪,或以任何形式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的,一经查实,由招标单位按规定给予处罚,取消本次竞标资格,已经中标的终止委托管理合同,一切后果由责任者自负。
十、联系方式(一)采购代理机构:重庆恒昶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老师
电 话:(023)67809498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翠湖路128号
(二)采购人:重庆国际物流枢纽园区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电 话:(023)65322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