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鸡西市精神病医院鸡西市铁路地区中心医院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9-01,公告主要内容为:黑龙江鸡西升级更换污水处理设备,所属区域:黑龙江-鸡西,所属行业分类:污水处理,招标代理:黑龙江皓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鸡西市精神病医院鸡西市铁路地区中心医院,招标编号:FS[2021]0751,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开标地点:黑龙江皓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跃进佳园小区二期,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黑龙江皓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鸡西市精神病医院(鸡西市铁路地区中心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部门批准(计划编号:FS[2021]0751 )拟对升级更换污水处理设备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欢迎具有相关资质的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1.本项目概况如下:
1.1项目名称:升级更换污水处理设备
1.2项目编号:JXC[2021]1261
1.3项目概况:升级更换污水处理设备采购,具体规格参数见技术标准。
1.4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1.5预算金额:425,000.00元
1.6最高限价:425,000.00元
1.7采购范围:完成清单要求的全部内容。
1.8采购期限:签订合同后45日内完成。
1.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5拟参加本项目磋商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审核通过(提供截图)。
2.6投标人(含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如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一般失信行为除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或未被解除限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惩戒的,严禁参与本项目磋商,核查路径为:
2.6.1“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
2.6.2“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2.6.3“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court.gov.cn);
2.6.4“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cr/list)。
以上材料查寻需要提供记录截图。
3.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获取磋商文件方式、时间: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9月02日起至2021年09月08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鸡西分网]网上报名(必须标注清楚标段),报名成功后方可到黑龙江皓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现场购买磋商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本,(请将文件费现场缴纳或汇入保证金指定账户,须和保证金分开单独汇入,并注明文件费)磋商文件售后不退,未缴纳文件费的投标响应文件无效。
5、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21年09月13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投标及开标地点:黑龙江皓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跃进佳园小区二期14号楼25号)
6、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有效工作日。
7、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告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本项目政府采购质疑、投诉执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采购人:鸡西市精神病医院(鸡西市铁路地区中心医院)
地址: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铁西路17号铁路医院
联系人:韩静
电 话:15094633782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皓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跃进佳园小区二期14号楼25号
联系人:夏女士
电话:18845139847
电子信箱:175421670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