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8-31,公告主要内容为:河南洛阳新安县南李村镇人才公寓空调家具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竞价公告,所属区域:河南-洛阳-新安县,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编号:新安政采竞谈-2021-25,招标文件售价:0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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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南李村镇人才公寓空调家具购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9月0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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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新安政采竞谈-2021-25 | |||||||||||
2、项目名称:南李村镇人才公寓空调家具购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 |||||||||||
4、预算金额:1,511,927.00元 | |||||||||||
最高限价:1511927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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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本次采购共1个包。主要为新安县南李村镇人才公寓家具、体育器材、空调等采购及安装。(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 质量要求:合格 5.3 质保期: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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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同履行期限:30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19年度、2020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3、授权委托人须提供授权委托书、2020年1月-2021年8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至少含养老保险);(投标文件中须附授权委托书、加盖社保部门公章的社保缴纳证明原件的扫描件); 3.4、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1月以来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主要是指供应商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www.chinatax.gov.cn/ )——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供应商必须将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打印(应当将信用记录清晰展开打印,否则视同未提供)。供应商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加盖公章扫描上传至响应文件。 注:上述所需证明资料须在投标文件内附相关扫描件。 4、本次招标(采购)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投标资格,供应商须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5、本次招标(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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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1年08月31日 至 2021年09月0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 | |||||||||||
3.方式: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上获取。请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lyggzyjy.ly.gov.cn/TPBidder)”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后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下载。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主体注册CA办理”和“洛阳政府采购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用)”。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时间:2021年09月0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请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1年09月0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新安县新城畛河路中段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及《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本次招标(采购)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参考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2011〕534号收费标准,由成交单位向代理机构支付。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新安县南李村镇人民政府 | |||||||||||
地址:新安县南李村镇 | |||||||||||
联系人:田先生 | |||||||||||
联系方式:13693792125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牡丹大道与通济街交叉口北150米飞洋咨询4楼 | |||||||||||
联系人:石先生 | |||||||||||
联系方式:0379-60229867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石先生 | |||||||||||
联系方式:0379-6022986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