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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河西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河西区医疗卫生养老综合服务设施医用气体专项工程(项目编号:RWZB3-2021119)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1-08-31 01:01:23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天津-河西区 招标业主/代理:  /
加入时间:  2021.08.30 截止时间:  2021-09-10

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8-31,截止日期:2021-09-10,公告主要内容为:河西区天津市河西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河西区医疗卫生养老综合服务设施医用气体专项工程项目编号:竞价公告,所属区域:天津-河西区,所属行业分类:医疗,招标编号:RWZB3-2021119)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天津市河西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 河西区医疗卫生养老综合服务设施医用气体专项工程 (项目编号:RWZB3-2021119)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河西区医疗卫生养老综合服务设施医用气体专项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东丽区卫国道204号308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9月10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RWZB3-2021119
项目名称:河西区医疗卫生养老综合服务设施医用气体专项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0.9556万元
最高限价:190.9556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190.9556 190.9556 其他专业施工 河西区医疗卫生养老综合服务设施医用气体专项工程,主要包括医用中心供氧系统、医用中心吸引系统、医用中心压缩空气系统、病房设备带及手术室配套医用气体设施系统。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个月内竣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 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 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 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五)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 号)要求执行。 (六)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第一阶段解密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应提供2020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2021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提供2021年中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费证明和缴纳税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三年的供应商可提供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其他资质要求 供应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工业管道安装 GC3级及以上)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C3级及以上)(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项目部人员配置:项目负责人 1 名,具有投标资格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为机电工程专业,提供任命书,以上人员为本单位职工,提供在其单位近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30日到 2021年09月06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东丽区卫国道204号308室
方式:(1)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于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磋商文件。(2)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tianjin.gov.cn)上完成供应商注册成为合格供应商并带截图;现场发售领取。
售价:2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9月10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东丽区卫国道204号304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9月10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东丽区卫国道204号304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最迟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的确认时间以收款人银行实际到帐为准,由于投标人的原因而造成磋商保证金没有及时到帐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缴纳磋商保证金的方式:支票、电汇、汇票、银行保函。现将磋商保证金收款人名称、开户银行、帐号等公布如下: 开户名称:天津市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天津河东支行 银行帐号:441150100100224054 采用电汇方式的,磋商保证金应是投标单位的对公账户,并注明用途、投标项目,以便查对核实。交纳磋商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名称一致。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6.0%的价格扣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河西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绍兴道4号
  联系方式:022-2327874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卫国道204号308室
  联系方式:022-60121166-808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工
  电 话:022-60121166-8084

天津市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8月30日      


关键字:医疗,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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