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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汕尾市海丰经济开发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勘察及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2021-08-30 17:05:58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广东-汕尾-海丰县 招标业主/代理:  海丰县自然资源局/海丰县创业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21.08.30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海丰县自然资源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8-30,公告主要内容为:汕尾广东省汕尾市海丰经济开发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勘察及初步设计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广东-汕尾-海丰县,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海丰县创业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海丰县自然资源局,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丰县26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 已由海丰县发展和改革局发改投审〔2021〕1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丰县自然资源局, 建设资金来源为县级财政安排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单位参加本项目勘查设计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海丰县26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

2.2建设地点:位于汕尾市海丰县海城镇、附城镇、梅陇镇、公平镇、黄羌镇、赤坑镇、大湖镇。

2.3工程概况:海丰县26处地质灾害治理挡土墙、防护网、钢筋锚杆、格构梁、截排水沟、锚杆、岩石锚杆、喷、坡面绿化、清理浮石、削坡和其他措施等。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4799.94万元,工程费用为3762.59万元,勘查设计费为727.99万元,其中工程勘查测绘费为471.42万元,工程设计费为256.57万元

2.4招标范围及内容:本项目范围内的勘查、方案设计、方案修改、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预算;图纸变更、全过程的技术把关及跟踪服务、配合完成审核竣工图等。

2.5勘查周期:30日历天,设计周期:15日历天,勘查设计总工期:45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自然资源部(原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甲级资质和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工环地质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或岩土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申请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具备上述资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均可对上述招标项目到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丰分中心(海丰县附城镇324国道小路陂南侧(海丰消防大队后面)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2021830日至 93日,每天上午 9 时至11 时 30 分, 下午 3 时至5 时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投标申请人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投标申请人须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4.1.1、企业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若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则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4.1.2投标申请人提交材料:①《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②项目负责人水工环地质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或岩土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证书复印件,身份证的复印件。

以上投标申请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二份,投标申请人自行增加封面(封面上注明企业名称、单位地址、单位电话、联系人、联系电话),原件核查,同时提供各人近三个月社保证明;申请资料经审核合格后同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答疑时间、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时间

5.1、答疑时间: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一次性提出,逾期不再受理,提出异议的文件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海丰县创业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的邮箱(1747608241@qq.com),按收到时间为准。招标人应当自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5.2、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即视为送达所有投标人。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为准。

5.3、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1 9 23  00 9 30 ,递交到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丰分中心(海丰县附城镇324国道小路陂南侧(海丰消防大队后面))。逾期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开标时间为 2021 9 23  9 30 ,开标地点在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丰分中心(海丰县附城镇324国道小路陂南侧(海丰消防大队后面))公开进行。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 人:海丰县自然资源局                         招标代理机构:海丰县创业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丰县城红城大道西铜钱山路口          址:海丰县海城镇竹竿山边富竹园西梯前座202,后座204号

联系 人:        刘先生                                  联 系 人:        赖先生           

电    话:       0660-6606210                         话 :     0660-669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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