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8-26,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惠州惠州大亚湾狮子山公园一期建设项目勘察及初步设计【勘察设计】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广东-惠州,所属行业分类:勘察设计,招标代理:惠州同群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开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地点开标,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惠州大亚湾狮子山公园一期建设项目已由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惠湾发改资〔2021〕58号批准,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及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工程编号: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工程编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惠州大亚湾狮子山公园一期建设项目勘察及初步设计
2.2招 标 人: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2.3项目地点:大亚湾区狮子山观音寺一带。
2.4项目规模:建设规模包括水体整治面积约9.73公顷,绿化面积约142.64公顷,园区道路4.50万平方米,园建铺装面积6.61万平方米,园林建筑1.52万平方米。主要实施内容包括:园林绿化(景观)工程、建筑工程、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设施工程、防雷工程、智能化设计和停车场等其它公园配套附属工程。
2.5工程投资:项目总投资约57841.46万元,建安工程费约47879.44万元。勘察及初步设计费约1289.31万元(勘察费507.73万元(不含测量费),初步设计费781.58万元),具体以区财政审核为准。
2.6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本次招标范围为惠州大亚湾狮子山公园一期建设项目勘察及初步设计。工作内容:工程勘察、物探、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具体工作内容由招标人在合同中确定。
2.7勘察设计工期要求:
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设计通过审批后,40日历天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后25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和概算编制工作;初步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具体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2.8质量要求:合格。勘察、设计成果符合相关规范及相应设计阶段的要求,分别满足方案设计阶段和初步设计阶段需要以及本招标文件相关规定。
2.9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
3.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3.2.1设计资质和3.2.2勘察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和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甲级】工程设计资质或同时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和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甲级】工程设计资质;
3.2.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工程勘察资质;
3.3拟派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勘察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3.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含主办方)数量不得超过3个;
3.5投标人应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班子成员必须是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人员;
3.6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4.参与项目投标的方式
本工程采用网上电子招标的方式,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zyjy.huizhou.gov.cn/)发布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操作指南》。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0.00万元,投标保证金缴交证明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主办方缴纳。
5.1采用转账、汇款形式的(招标人委托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为收取):
(1)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打印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并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转账到投标保证金缴纳通知书中指定的子账号。非投标人或非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2)严禁投标人采用EFT系统(广东金融结算系统)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采用此方式导致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3)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日内(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除转账手续费),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五日内(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除转账手续费)。
5.2采用电子保函、电子保证保险形式的:
(1)投标人通过建设工程交易平台选择相应的银行或保险公司办理电子银行保函或电子保证保险,办理费用应当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缴纳。非投标人或非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费用的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无效。
(2)电子保函(或电子保险)在保障期限到期后自动失效。
(3)电子保函、电子保险有效期必须等于或大于本项目投标有效期,否则为无效。若投标有效期延长的,保函、保险有效期相应延长,且延长后的有效期应满足前述要求。
(4)电子保函、电子保险应为无条件地、不可撤销的担保或保证保险,且担保或保险阐述范围应当包含本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所有情形,否则为无效。
6.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具备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且有意参与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至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的期间内,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下称“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7.答疑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7.1答疑时间:已有意参与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存在疑问的,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询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中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对投标人提出疑问予以网上发布答疑。
7.2网上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投标文件。
7.3开标时间: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时间进行开标活动。
7.4开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地点开标。
7.5评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评标地点评标。
8.投标文件的提交及相关事宜
8.1投标文件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提交。
8.2按照《关于建设工程项目全面启用投标文件特征码检测功能的通知》(惠公易函[2020]78号)要求,进一步扩大所有建设工程项目PDF格式投标文件的特征码检测功能,特征码检测包括IP地址、MAC地址、硬盘序列号。在开评标过程中,若特征码检测环节出现不同投标人存在IP地址、MAC地址、硬盘序列号异常相同情况,将视为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为保证投标文件特征码检测功能的有效性,所有PDF格式投标文件应当在加盖电子签名(签章)后再行上传。具体操作方法详见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建设工程】→【办事指南】→《广东CA电子签名(签章)操作指南(V2.0)》或《翔晟PDF签章客户端用户使用说明》。
9.电子交易规则
按照《惠州市建设工程电子交易规则》有关规定执行。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指南》。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如公告详细内容有不一致者,以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为准。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0752-5562323
联系地址:惠州市大亚湾澳头办事处中兴南路118号
招标代理单位:惠州同群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0752-2229455
联系地址:惠州市惠城区麦兴路12号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亚湾分中心
联系电话:0752-5190880
联系地址:惠州大亚湾科技创新园科技路1号创新大厦3楼
附件:《招标日程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