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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佛山市顺德区银桂路(上水河至岭南大道)工程施工
2021-08-26 12:51:17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广东-佛山-顺德区 招标业主/代理:  /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21.08.26 截止时间:  7.1.1

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8-26,截止日期:7.1.1,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佛山佛山市顺德区银桂路上水河至岭南大道工程施工,所属区域:广东-佛山-顺德区,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佛山市顺德区银桂路(上水河至岭南大道)工程已由佛山市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佛山市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佛山市顺德区银桂路(上水河至岭南大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顺发改资〔20214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中德工业服务区管理委员会顺德片区建设局,项目建设管理单位为佛山市顺德区顺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本项目佛山市顺德区银桂路(上水河至岭南大道)工程施工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北滘镇。

2.2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为城市主干道,拟建道路全长约4.01km,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为60km/h,与佛山地铁三号线共线约2.3km。其中上水河至乐福三路东端段按规划红线宽度45米(双向六车道)实施,乐福三路东端至岭南大道段按现状宽度15米改造。除百顺道至华阳路段外,沿线配建地下综合管廊(长度约3.288km)。工程总投资约9.1亿元,建安费约为8亿元。

2.3定额工期:913日历天,计划工期:913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11025,计划竣工日期:2024424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记载的日期为准,实际竣工日期以通过竣工验收之日为准。

2.3.1关键节点工期要求:

1)中标人必须在本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个月内具备桩基开工条件;

2)中标人必须在本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华阳路至百顺道段的道路施工,具备通车条件;

3)中标人必须在本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8个月内完成所有桥涵(含过河段的综合管廊)的施工。

2.4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805186235.81

2.5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综合管廊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变配电工程、项目临建配套工程(如有)、跨越用地范围边界的必要市政接驳(如道路、管道)(如有)、配合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等全部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有关资料范围内工程内容等,具体工程施工内容以招标人最终确认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若图纸与工程量清单不一致时,以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及相关工作界面划分说明为准。

2.6承包方式:固定综合单价包干,合同价包工、包料、包机械设备、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验收(合格或以上)、包工程移交、包资料移交(归档)、包垃圾(含建筑垃圾等)清运、包完工清场、包环境保护、包水电费用、包运输、包装卸、包安装、包调试和联合调试、包检验检测等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并承诺工程质量标准达到申报“广东省建设工程金匠奖”或“广东省市政优良样板工程”称号的标准。

2.8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及招标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并承诺达到申报“广东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或“广东省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称号的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若投标人所具有的资质的有效期届满,但根据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文件的规定其资质的有效期可延期的,则还须提供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文件的复印件)

4.2.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城市道路诚信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资质类别:施工类企业)

4.5.1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名,须具有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20212月至20217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

注: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或确认)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为准。投标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对受疫情影响,投标人无法按时缴纳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的,投标人可提供最近半年的社保证明,但须附上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关于暂缓缴交社会保险费用的通知文件扫描件或网页截图页面,否则不予认可。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专职安全人员 3 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20212月至20217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有效社保证明材料详见招标公告第4.6.4条规定)。

4.8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6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诚信惩戒工作的通知》(顺住建发〔202030号),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1825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资料。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50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即2021917930分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9179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19179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本工程电子投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解密开始时间以开标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点击【开始解密】按钮的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解密时间开始后60分钟内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对本工程的电子投标文件完成解密工程。

投标人应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后密切关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远程解密界面信息,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操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10.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中德工业服务区管理委员会顺德片区建设局

    址: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天虹路46号信保广场北座19

联 系 人:罗工

    话:0757-29328956

 

招标代理: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址:佛山市南海区石龙南路1号嘉邦国金中心11208

联 系 人:谢汉尹、杨展君、廖利常

    话:0757-86329772

    真:0757-86329772

电子邮件:gdsjzjlfs@126.com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话:0757-228363340757-228322720757-228367210757-22835428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3楼交易监管科

    编:52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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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工程,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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