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淮安市行政审批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8-26,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淮安淮安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维修项目淮安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维修改造...,所属区域:江苏-淮安,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淮安长兴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淮安市行政审批局,招标编号:3208212108120005,招标文件售价:305,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0]淮安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维修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3208212108120005 | 项目名称 | 淮安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维修项目 | ||
标段编号 | 3208212108120005-BD-001; | 标段名称 | 淮安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维修改造工程;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1年8月26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1年9月6日 | ||
工程类型 | 房屋建筑施工 | ||||
公告信息 |
淮安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维修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淮安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维修项目已由 淮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淮发改投资复〔2021〕5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淮安市行政审批局 ,建设资金来自 市财政统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淮安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维修改造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淮安市翔宇中道150号。 2.1.2建设规模:淮安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维修项目基础维修、地基加固、车库通道地面维修,地下室特灵机组机房、楼顶冷却系统维修,楼顶水冷模块机空调设备更换,消防主机维修工程,大楼视频监控室升级改造工程,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1.3合同估算价:约220万元 2.1.4工期要求:5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9月22日,竣工日期:2021年11月10日 2.1.5其他:质量要求:合格;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 淮安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维修改造工程施工(具体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工程量清单、国家现行相关施工规范及技术标准等所包括的全部内容,招标人保留定标后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指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 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 自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自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自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自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的规定。 3.6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7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8 在近两年内(截止到投标截止日期)投标人没有因违反招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投标人如实提供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时间以处罚时间为准,两年以投标截止时间向前推算为准。评标时由评委进入“信用中国”、“信用淮安”及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用信息栏目查询“淮安市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行政处罚公示”情况); 3.9 委托代理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资格审查时委托代理人(或者法定代表人)需提供劳动合同及2020年10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及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 项目负责人需提供劳动合同及2021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及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 3.10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本工程严格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08-26 09:00:00 至 2021-09-06 17:00:00;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淮安市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1年09月07 日9 时30 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招标 人:淮安市行政审批局 招标代理:淮安长兴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市翔宇中道150号 地址:淮安市金融中心B3号楼501室 邮 编: 223001 邮 编:223001 联系 人:杨主任 联 系 人:蔡工 电 话:0517-80996008 电 话:0517-89881868 13861558947 传 真: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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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0]
淮安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维修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淮安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维修项目已由 淮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淮发改投资复〔2021〕5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淮安市行政审批局 ,建设资金来自 市财政统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淮安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维修改造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淮安市翔宇中道150号。 2.1.2建设规模:淮安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维修项目基础维修、地基加固、车库通道地面维修,地下室特灵机组机房、楼顶冷却系统维修,楼顶水冷模块机空调设备更换,消防主机维修工程,大楼视频监控室升级改造工程,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1.3合同估算价:约220万元 2.1.4工期要求:5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9月22日,竣工日期:2021年11月10日 2.1.5其他:质量要求:合格;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 淮安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维修改造工程施工(具体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工程量清单、国家现行相关施工规范及技术标准等所包括的全部内容,招标人保留定标后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指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 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 自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自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自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自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的规定。 3.6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7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8 在近两年内(截止到投标截止日期)投标人没有因违反招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投标人如实提供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时间以处罚时间为准,两年以投标截止时间向前推算为准。评标时由评委进入“信用中国”、“信用淮安”及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用信息栏目查询“淮安市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行政处罚公示”情况); 3.9 委托代理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资格审查时委托代理人(或者法定代表人)需提供劳动合同及2020年10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及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 项目负责人需提供劳动合同及2021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及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 3.10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本工程严格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08-26 09:00:00 至 2021-09-06 17:00:00;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淮安市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1年09月07 日9 时30 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招标 人:淮安市行政审批局 招标代理:淮安长兴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市翔宇中道150号 地址:淮安市金融中心B3号楼501室 邮 编: 223001 邮 编:223001 联系 人:杨主任 联 系 人:蔡工 电 话:0517-80996008 电 话:0517-89881868 13861558947 传 真: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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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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