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不组织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8-26,公告主要内容为:内蒙古呼和浩特S43呼和浩特新机场高速公路施工监理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内蒙古-呼和浩特,所属行业分类:监理,招标代理: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不组织,招标编号:E1501000001000057001,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S43呼和浩特新机场高速公路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1501000001000057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S43呼和浩特新机场高速公路(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S43呼和浩特机场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内发改基础字﹝2017﹞776号文件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S43呼和浩特机场高速公路两阶段初步设计的批复》内交发〔2019〕305号文件批准。项目业主为内蒙古呼和浩特新机场高速公路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治区及市级财政筹资、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自治区及市级财政筹资31%、企业自筹15%、剩余为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内蒙古呼和浩特新机场高速公路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起点位于呼和浩特市云中路连接线与乌海大街交汇处,顺接云中路连接线工程,经沙梁子村、什不更村、后毛道村、哈沙图村、草场村,终点止于巴丹营村南侧(机场互通立交南侧),接规划的S27呼和浩特至鄂尔多斯高速公路,全长29.423公里。
全线在三环路(土默川)、什不更、沙尔沁和机场设置4处互通立交。
全线采用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20km/h,路基宽度43.0m。全线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执行。
2.2监理服务期
本工程计划施工工期:2021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共1096日历天。
监理服务期1826日历天(其中施工期(含施工准备期)共1096日历天;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共730日历天)。
上述计划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具体工期要求按项目管理规定执行。
2.3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次施工监理招标设置为二级监理机构,共设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1个,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3个,具体标段划分情况见下表:
监理标段 编号 |
起讫桩号 |
工程规模 |
监理标段招标范围 |
ZJ |
K0+027~K29+450 |
29.423Km |
全线路基、路面、桥梁、交通安全设施、机电、附属设施(房建及钢结构)、绿化等环保及安全生产等的施工监理 |
ZD-1 |
K0+027~K3+390.259 |
3.363Km |
K0+027~K3+390.259桩号范围内路基及桥梁等环保及安全生产等的施工监理 |
K4+874.500~K5+804 |
0.929 |
K4+874.500~K5+804桩号范围内桥梁等环保及安全生产等的施工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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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5+804~K11+987 |
6.183Km |
标段范围内路基及桥梁等环保及安全生产等的施工监理(不含涉铁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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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D-2 |
K11+987~K22+418 |
10.431Km |
标段范围内路基及桥梁等环保及安全生产等的施工监理 |
ZD-3 |
K22+418~K28+913.6 |
6.496Km |
标段范围内路基及桥梁等环保及安全生产等的施工监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ZJ标段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和公路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ZD-1~ZD-3标段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公告附件。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监理企业)。
3.2本次招标所有标段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最多可对本项目2个标段投标,但只允许中1个标段。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网址: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新版)(http://42.123.92.182:9010)。
5.2获取时间:2021年8月24日至2021年9月14日9:30(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5.3获取方式:通过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新版)登录新版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图纸领取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图纸和资料”。
注:本项目采用新版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请登录新版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入库、投标操作,具体操作手册详见“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新版)(http://42.123.92.182:9010)—交易指南—操作手册”栏目下载查看(交易平台-系统配置操作手册、交易平台-诚信入库操作手册、工程建设-交易乙方操作手册、工程建设-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9月14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将由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的加密投标文件(*.hhhtTF)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时间以最后一次上传成功时间为准)上传至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新版)(http://42.123.92.182:9010/TPBidder)“上传投标文件”处。
6.3逾期上传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呼和浩特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42.123.92.182:9010/BidOpening)并签到,否则系统将默认您的身份为游客,无任何操作权限,仅支持观看,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在线开标过程中,投标人均应在不见面开标系统中“投标人解密”流程开始后的10分钟内使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网络或电源不稳定、未按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自解密开始起10分钟)未解密,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招标人原因或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延长解密时间。
6.4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各标段投标人均需提交人民币10万元/标段的投标保证金。
6.5本项目采用新版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开标操作,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开标当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呼和浩特不见面开标大厅(新版)”(http://42.123.92.182:9010/BidOpening)在线参加开标会议,完成远程签到、解密、查看唱标、确认报价、异议澄清等交互环节。登录时应使用加密投标文件时所使用的CA锁。
6.6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可通过“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新版)(http://42.123.92.182:9010)→交易指南→操作手册”栏目下载查看,请及时关注。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上发布:
(1)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2)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gg.nmgztb.com.cn;
(3)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
(4)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务网站:http://jtyst.nmg.gov.cn;
(5)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42.123.92.182:9010。
8.监督部门
名 称:呼和浩特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机场高速辅道126号
电 话:0471-2212197
邮 编:010010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蒙古呼和浩特新机场高速公路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沙尔沁镇综合文化站
邮 编:010109
联系人:李雅鑫
电 话:13674834160
传 真:/
电子邮件:116735108@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大街8号
邮 编:010051
联系人:杨晓鹏
电 话:18548126644
传 真:0471-6539254
电子邮件:22920789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