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8-26,截止日期:2021-9-23,公告主要内容为:吉林长春长春市传染病医院改建工程-医疗设备采购招标公告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吉林-长春,所属行业分类:医疗,招标编号:ZTY-2021116,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长春市传染病医院改建工程-医疗设备采购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长春市传染病医院改建工程-医疗设备采购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天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学海街781号长春吉大科技园高科技产业孵化大厦A座905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9月2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TY-2021116
项目名称:长春市传染病医院改建工程-医疗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057万元
标段划分: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
采购需求 |
最高限价 (万元) |
长春市传染病医院改建工程-医疗设备采购一标段 |
ZTY-2021116-1 |
供应室设备,主要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
400 |
长春市传染病医院改建工程-医疗设备采购二标段 |
ZTY-2021116-2 |
病床、空气消毒机、吊塔、重症床等设备,主要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
1420 |
长春市传染病医院改建工程-医疗设备采购三标段 |
ZTY-2021116-3 |
显微镜、大体成像系统、全自动封闭式脱水机、全自动组织包埋机、半自动石蜡切片机等设备,主要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
558 |
长春市传染病医院改建工程-医疗设备采购四标段 |
ZTY-2021116-4 |
透析用水机、血气机、胸腔镜、腹腔镜、电动多功能手术床等设备,主要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
872 |
长春市传染病医院改建工程-医疗设备采购五标段 |
ZTY-2021116-5 |
透析机、血滤机、CRRT机、麻醉机、血液净化机、监护仪、监护仪等设备,主要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
940 |
长春市传染病医院改建工程-医疗设备采购六标段 |
ZTY-2021116-6 |
人体成份分析仪、血凝分析仪、有创呼吸机、无创呼吸机、冷冻治疗仪、氩气刀、超声刀、氩气刀等设备,主要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
867 |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60天内完成全部供货及安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文件。
(2)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3)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6)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6]90号)、《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等国家最新政策。
(7) 支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等文件。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无不良信用记录(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应按照《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号)的规定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应按照《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号)的规定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
3)投标人须按照《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号)的规定提供所投设备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附表,需提供附表)或产品备案表。
三、 获取招标文件
投标人可于2021年08月26日至2021年09月0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中天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学海街781号长春吉大科技园高科技产业孵化大厦A座905室)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时需携带如下资料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留存: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3、被授权人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注:所提供信息及材料必须齐全真实有效,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执行长公管委办【2021】21号文件的要求)。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售出不退。
四、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1年9月2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洋浦大街凯利中心十楼开标二室
五、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 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传染病医院
代建单位:长春城开农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全部招标及采购过程由代建方负责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2633号
联系人:杨静 联系方式:153043057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天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学海街781号长春吉大科技园高科技产业孵化大厦A座905室
项目联系人:李睿 联系方式:0431-80514233
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城开农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工办、风险防控室
说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公告公示信由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推送。发布责任和监督管理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2018]65号)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