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三余镇人民政府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8-25,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南通通州湾示范区区级道路晋三线提档升级工程项目通州湾示范区区...,所属区域:江苏-南通-通州,所属行业分类:道路,采购业主:三余镇人民政府,招标编号:E3206910318000005,招标文件售价:25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0]通州湾示范区区级道路(晋三线)提档升级工程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E3206910318000005 | 项目名称 | 通州湾示范区区级道路(晋三线)提档升级工程项目 | ||||||||||||||||||||
标段编号 | E3206910318000005001001 | 标段名称 | 通州湾示范区区级道路(晋三线)提档升级工程施工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1年8月24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1年9月7日 | ||||||||||||||||||||
工程类型 | 其它 | ||||||||||||||||||||||
公告信息 |
通州湾示范区区级道路(晋三线)提档升级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州湾示范区区级道路(晋三线)提档升级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三余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通州湾示范区;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起于三余镇环镇东路与中心街交叉口,沿现状既有4米宽水泥路面向东设线约2.6千米后折向南100米后再沿现状2.8米宽水泥砼路面继续向东延伸,路线终于新闸竖河东侧既有南北向道路,路线全长约3.517千米,沿线涉及桥梁两座(K2+118处福利桥拆除重建,K3+503处跨新闸竖河新建一座桥梁)。 2.1.3工期要求: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9月;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2月。 2.1.4其他: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通州湾示范区区级道路(晋三线)提档升级工程投资估算约为1300万元,包含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安全设施、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示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企业资质: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但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董事长、总经理。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3.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3.4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企业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1年08月24日至2021年09月07日9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1年09月07日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9.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联系方式
2021 年08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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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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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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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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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0]
通州湾示范区区级道路(晋三线)提档升级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州湾示范区区级道路(晋三线)提档升级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三余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通州湾示范区;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起于三余镇环镇东路与中心街交叉口,沿现状既有4米宽水泥路面向东设线约2.6千米后折向南100米后再沿现状2.8米宽水泥砼路面继续向东延伸,路线终于新闸竖河东侧既有南北向道路,路线全长约3.517千米,沿线涉及桥梁两座(K2+118处福利桥拆除重建,K3+503处跨新闸竖河新建一座桥梁)。 2.1.3工期要求: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9月;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2月。 2.1.4其他: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通州湾示范区区级道路(晋三线)提档升级工程投资估算约为1300万元,包含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安全设施、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示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企业资质: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但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董事长、总经理。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3.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3.4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企业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1年08月24日至2021年09月07日9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1年09月07日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9.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联系方式
2021 年08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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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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