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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澜石大涌岸线综合整治工程设计
2021-08-24 02:41:15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广东-佛山-禅城区 招标业主/代理:  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城建和水利办公室/佛山市博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21.08.20 截止时间:  2021-

摘要:本公告受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城建和水利办公室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8-24,截止日期:2021-,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佛山澜石大涌岸线综合整治工程设计,所属区域:广东-佛山-禅城区,所属行业分类:工程设计,招标代理:佛山市博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城建和水利办公室,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澜石大涌岸线综合整治工程设计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城建和水利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石湾街道。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对澜石大涌(佛山大道与金澜路)段(总长约1.6km,一河两岸)堤岸进行整治,同时结合沿线碧道建设对本段河涌景观进行提升。具体建设内容以经批准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招标人提供的最终建设需求及书面通知为准(如有)。

2.3 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至本项目施工竣工验收完成。中标人须在此期间完成本项目设计并提交所有成果(含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提供施工招标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期间一切本项目所需专业的技术支持、配合服务工作。其中各阶段时间要求:

(1)收到勘察成果文件后15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稿,初步设计报审意见出来后15日历天内完成修改并完成工程概算;

(2)施工图设计阶段,初步设计审查批准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15天内完成补充、修改,并提交最终设计成果(含电子文件)。

(3)施工配合服务:施工招标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止。

注:具体设计周期最终以招标人确认为准,若招标人要求对上述设计周期进行调整的,中标人须无条件接受。

2.4招标内容、规模:

2.4.1本项目设计工作内容为对澜石大涌岸线综合整治工程设计进行设计,具体如下: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提供向所有相关职能部门报审报建的相关设计资料、施工图设计、施工招标配合服务、施工期配合服务(含设计变更)、后期咨询服务、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施工及验收阶段的相关配合服务等设计工作,并承担由于政府主管部门审批而出现的反复修改的工作责任。

2.4.2项目招标控制价为:2254759.03元。

2.5承包方式:□固定费率 √固定折率包干 □固定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其他承包方式: /

2.6质量要求:满足下一阶段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其中一项资质:

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必须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

4.3.1凡是参与我市水利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均应按照省水利厅《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及《佛山市水务局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佛山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的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在省水利厅水利信用信息档案系统录入信用信息和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

4.3.2凡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佛山市水利局门户网站、市水利局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或广东省水利厅门户网站、省水利工程建设信息网站公布禁止参加市内或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企业)不得参加我市水利工程的投标

4.4拟派项目负责人

4.4.1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级)职称。

4.4.2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省水利厅办理了信用信息录入手续,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4.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注: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如因疫情影响或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相应往前顺推。否则评委有权不予认定,投标人须自行承担后果。

4.5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5.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5.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5.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5.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5.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5.6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处于被有关机关吊销注册执业资格或停止执业或取消投标资格等状况。

4.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182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3 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 500 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4.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帐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保函时:

 要求所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的,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投标保函原件。

  要求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的,中标候选人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及时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910日0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1 年910日 09时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 131 号 B1 座,具体开标室详见“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

7.3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站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站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城建和水利办公室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二路二号

邮  编:528000

联系人:潘工

电  话:0757-83139421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博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黎明一路23号世博金融中心1908室

邮  编:528000

联系人:梁小姐

电  话:0757-83789950

传  真:0757-83789950     

电子邮件:fsbz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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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工程设计,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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