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8-24,公告主要内容为:安徽六安六安市政府储备地块整治长安路以南、永华路以西公示中标公告,所属区域:安徽-六安,所属行业分类:其他,中标商:安徽吉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金额:,招标编号:AHBSD20210726,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AHBSD20210726
二、项目名称:六安市政府储备地块整治(长安路以南、永华路以西)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吉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张店镇政府大院内
中标(成交)金额:10282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六安市政府储备地块整治(长安路以南、永华路以西)
施工范围:具体详见图纸设计及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9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下达的业主开工令为准。
项目经理:陈道宏
执业证书信息:皖234181898496
五、评审专家名单:李静、杨继红、王鑫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谈判文件约定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六安市万佛路河滨新村F7#楼三楼,联系电话:18326485177。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地址:六安市农业科技大厦,电话:0564-5150911,联系人:张文阳)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六安市土地储备中心
地 址:六安市佛子岭中路淠望路交叉口
联系方式:王主任 0564-39098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百士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六安市万佛路河滨新村F7#楼三楼
联系方式:郭工 183264851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主任、郭工
电 话:0564-3909819、18326485177
十、附件
1、评标结果汇总表
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3、中小企业声明函
2021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