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江苏沭阳城市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8-19,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宿迁沭阳县湾河丽居安置小区工程沭阳县湾河丽居安置小区建设工程桩基...,所属区域:江苏-宿迁-沭阳县,所属行业分类:桩基,招标代理:江苏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江苏沭阳城市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标编号:E3213010313102537,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0]沭阳县湾河丽居安置小区工程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E3213010313102537 | 项目名称 | 沭阳县湾河丽居安置小区工程 | ||||||||||||||||||||
标段编号 | E3213010313102537006001 | 标段名称 | 沭阳县湾河丽居安置小区建设工程桩基检测项目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1年8月19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1年8月25日 | ||||||||||||||||||||
工程类型 | 其它 | ||||||||||||||||||||||
公告信息 |
沭阳县湾河丽居安置小区建设工程桩基检测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3213010313102537006001 江苏沭阳城市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的沭阳县湾河丽居安置小区建设工程已经沭阳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沭阳县湾河丽居安置小区建设工程桩基检测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沭阳县重庆南路西侧、智慧路南侧、淮河大道东侧、松江路北侧。 1.2 工程规模:沭阳县湾河丽居安置小区建设工程桩基检测项目。 1.3 服务周期:具备检测条件之日起20日历天内出具检测成果报告(因本项目施工分4个标段实施,需分期按施工进度进行检测,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请各投标人综合考虑,慎重报价)。 1.4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桩基检测规范及标准的要求。 1.5 服务费的支付时间、方式:乙方提交符合设计要求的检测成果报告后一次性付清合同价款。 1.6 本次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名称:沭阳县湾河丽居安置小区建设工程桩基检测项目 1.7 本项目预算价为176.21万元,招标控制价为176万元,高于此控制价作无效标处理。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应含地基基础工程),并取得省级及以上质监部门或市监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以上证书均在有效期内;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备建设工程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如职称专业不能体现出建设工程类相关专业,请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以评审专业或学科为准。); 4.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如有)、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材料,证明以投标人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或社保机构自助查询结果打印件为准。 4.4 项目负责人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 4.4.1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指基本养老保险); 4.4.2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4.4.3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年的。 4.4.4 关于对投标人惩戒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具体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网站查询,不同网站公布的信用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 4.5 其他条件: 4.5.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5.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5.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7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8月19日09:00至2021年08月25日18:0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 ggzy.xzspj.suqian.gov.cn/)的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35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30元),售后不退。咨询方式:软件公司,咨询电话:0527-84396020,客服热线:4009980000。 5.2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CA锁,可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CA锁。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08月30日09:30; 6.2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不见面),投标人须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业务系统(http:// ggzy.xzspj.suqian.gov.cn/)并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7.1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 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7.3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8.联系方式
2021年08月18日 (招标代理电子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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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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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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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mail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0]
沭阳县湾河丽居安置小区建设工程桩基检测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3213010313102537006001 江苏沭阳城市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的沭阳县湾河丽居安置小区建设工程已经沭阳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沭阳县湾河丽居安置小区建设工程桩基检测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沭阳县重庆南路西侧、智慧路南侧、淮河大道东侧、松江路北侧。 1.2 工程规模:沭阳县湾河丽居安置小区建设工程桩基检测项目。 1.3 服务周期:具备检测条件之日起20日历天内出具检测成果报告(因本项目施工分4个标段实施,需分期按施工进度进行检测,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请各投标人综合考虑,慎重报价)。 1.4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桩基检测规范及标准的要求。 1.5 服务费的支付时间、方式:乙方提交符合设计要求的检测成果报告后一次性付清合同价款。 1.6 本次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名称:沭阳县湾河丽居安置小区建设工程桩基检测项目 1.7 本项目预算价为176.21万元,招标控制价为176万元,高于此控制价作无效标处理。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应含地基基础工程),并取得省级及以上质监部门或市监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以上证书均在有效期内;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备建设工程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如职称专业不能体现出建设工程类相关专业,请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以评审专业或学科为准。); 4.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如有)、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材料,证明以投标人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或社保机构自助查询结果打印件为准。 4.4 项目负责人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 4.4.1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指基本养老保险); 4.4.2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4.4.3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年的。 4.4.4 关于对投标人惩戒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具体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网站查询,不同网站公布的信用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 4.5 其他条件: 4.5.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5.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5.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7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8月19日09:00至2021年08月25日18:0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 ggzy.xzspj.suqian.gov.cn/)的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35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30元),售后不退。咨询方式:软件公司,咨询电话:0527-84396020,客服热线:4009980000。 5.2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CA锁,可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CA锁。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08月30日09:30; 6.2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不见面),投标人须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业务系统(http:// ggzy.xzspj.suqian.gov.cn/)并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7.1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 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7.3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8.联系方式
2021年08月18日 (招标代理电子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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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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