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机关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全国房屋建筑与市政设施调查系统部署实施及运行维护项目(项目编号:ZX2021-CZFW-111)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区域: | 天津-和平区 | 招标业主/代理: | / |
加入时间: | 2021.08.16 | 截止时间: | 2021-08-27 |
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8-17,截止日期:2021-08-27,公告主要内容为:和平区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机关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全国房屋建筑与市政设施调查系统部署实施及运行维护项目项目编号:竞价公告,所属区域:天津-和平区,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编号:ZX2021-CZFW-111)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机关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全国房屋建筑与市政设施调查系统部署实施及运行维护项目 (项目编号:ZX2021-CZFW-111)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全国房屋建筑与市政设施调查系统部署实施及运行维护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76号新华国金中心15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8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X2021-CZFW-111
项目名称: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全国房屋建筑与市政设施调查系统部署实施及运行维护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3.0万元
最高限价:123.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额(万元) |
采购目录 |
采购需求 |
第1包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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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22 |
其他运行维护服务 |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全国房屋建筑与市政设施调查系统省级安装部署及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等服务。 |
第2包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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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
101 |
其他运行维护服务 |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全国房屋建筑与市政设施调查系统运维及数据处理等服务。 |
合同履行期限:系统平台搭建在3个月内完成正式上线;内业数据处理同步开工并在一个月内完成;系统运维服务周期为系统正式上线后一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以及津财采〔2019〕1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
注: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响应文件开启当日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第1包:
1、具备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 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报告;
B. 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日期前近1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新成立或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日期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日期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须具备省级及以上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推荐证书。外地供应商还须同时提供由天津市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的备案证明文件。
6、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与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参与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第2包:
1、具备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 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报告;
B. 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日期前近1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新成立或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日期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日期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与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参与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16日到 2021年08月23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76号新华国金中心15层
方式:(1)现场获取磋商文件,交纳磋商文件费后,文件售出。(2)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之前,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注册网址:http://tjgp.cz.tj.gov.cn)。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8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76号新华国金中心15层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8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76号新华国金中心15层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机关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街马场道211号
联系方式:022-284680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轩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76号新华国金中心15层
联系方式:022-261160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老师
电 话:022-26116029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项目需求书.pdf
中轩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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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其他,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