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中国共产党资阳市雁江区委员会宣传部广告制作及发布服务(遂资眉高速路过街天桥广告位)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所属区域: | 四川-资阳-雁江区 | 招标业主/代理: | /资阳市雁江区政府采购中心 |
加入时间: | 2021.08.16 | 截止时间: | |
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8-16,公告主要内容为:资阳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中国共产党资阳市雁江区委员会宣传部广告制作及发布服务遂资眉高速路过街天桥广告位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四川-资阳-雁江区,所属行业分类:天桥,招标代理:资阳市雁江区政府采购中心,招标编号:5120022021000329,招标文件售价: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中国共产党资阳市雁江区委员会宣传部广告制作及发布服务(遂资眉高速路过街天桥广告位) |
采购项目编号 |
5120022021000329 |
采购方式 |
单一来源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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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 |
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1-08-16 15:09 |
采购人 |
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中国共产党资阳市雁江区委员会宣传部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资阳市雁江区政府采购中心 |
项目包个数 |
1 |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
供应商:四川新天杰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五街200号4号楼A区11楼。 |
各包描述 |
附件 |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
(一)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复印件);
(1)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2)供应商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
(3)供应商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
(4)供应商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
2.具备良好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原件,详见第五章格式 三、承诺函);
3.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原件,详见第五章格式 三、承诺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原件,详见第五章格式 三、承诺函);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原件,详见第五章格式 三、承诺函);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原件,详见第五章格式 三、承诺函);
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原件,详见第五章格式 三、承诺函);
8.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授权经营广告位的证明材料。
(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注: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参与的,可不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
采购文件发售方式 |
网上免费获取。 |
采购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
2021-08-16 09:00到2021-08-19 17:00 |
采购文件售价 |
0 |
采购文件发售地点 |
www.ccgp-sichuan.gov.cn(网址)。 |
洽谈时间 |
2021-08-20 11:00 |
洽谈地点 |
资阳市雁江区正兴街209号区级机关办公区1号楼区委宣传部201会议室。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资阳市雁江区正兴街209号区级机关办公区1号楼1230室,15282276177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资阳市雁江区正兴街209号区级机关办公区3栋2层,028-26920201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肖亚梅,028-26920201 |
预算金额(元) |
380000.00 |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工程的说明 |
1、广告位的具体位置及规格:
(1)遂资眉高速路宝台到中和路段,距中和13公里(K78+220) 规格:42m*3m*2面
(2)遂资眉高速路资阳东出口前1.5公里(K98+500)规格:54m*3m*2面
(3)遂资眉高速路中和出口前3公里(K84+620)规格:42m*3m*2面
(4)遂资眉高速路资阳东服务区(K106+835)规格:54m*3m*2面
(5)遂资眉高速路(K101+300)规格:30m*4m*2面 。
2、广告制作材质:国产科宝布520;
3、广告发布内容要求: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制作宣传内容。
4、其他要求:服务期内无限次更换画面,服务期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供应商应提供广告下刊报告给到采购人。 |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其相关说明 |
唯一供应商。 |
采购品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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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划分 |
L724 |
附件 |
附件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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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项目标识 |
否 |
关键字:天桥,四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