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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翁源县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一期)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2021-08-16 01:11:07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广东-韶关-翁源县 招标业主/代理:  /韶关市建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21.08.13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8-16,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韶关翁源县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一期勘察、设计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广东-韶关-翁源县,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韶关市建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 工程名称:翁源县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一期)勘察、设计。

    1.2 项目业主:翁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1.3 项目批准部门:翁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1.4项目批准文号:翁发改字[2020]34号。

1.5项目代码2020-440229-78-01-014408

1.6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除上级补助外,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统筹解决,100%

1.7 招标人翁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1.8 招标代理机构:韶关市建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工程概况

2.1 工程概况

2.1.1 建设地点翁源县县城

2.1.2 建设内容和规模:项目对翁源县三小对面小区、翁源县教师新村(城东市场片区)、翁源县老税务局家属区、翁源县老武装部家属区、翁源县土产公司家属区片区、原翁源县建筑公司住宅小区片区、翁源县老财政局家属区、翁源县商业总公司住宅小区片区、沙岗下新村片区、二中路片区、县信访局对面单体楼、县交警大队对面单体楼12个老旧小区进行改造。涉及300栋楼,总建筑面积278300平方米,共有3000户,约9062多居民,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围墙、街巷硬底化、完善绿化、垃圾分类以及雨污分流设施,新增停车场、文体休闲设施等工程(具体详见勘察设计任务书等内容)。

2.1.3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约15000万元(注:本次项目总投资额约605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5135.15 万元,本次招标勘察、设计费约134万元

2.2 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

2.2.1 招标范围:本项目所涉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1)~(2)

(1)勘察部分:项目建设内容的地形图修测、工程岩土勘察(详细勘察)等

2)设计部分:

①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的报建、施工等所需的设计文件(含初步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及施工图送审并确保审查合格)

②此部分所需相关检测项的明细表。

调整并优化设计和在工程施工期间指导和解决施工难题

④完成招标人提出的与此部分相关的其他要求。

2.2.2 标段划分:项目不划分标段。

2.3 工期和质量 

2.3.1工期要求勘察、设计总工期共 25 日历天,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计算,至提交符合招标人及有关部门要求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之日止。(每一步设计工作,必须以招标人及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其中:

(1)勘察阶段:自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 5 个日历天内完成勘察,并提交勘察成果文件;

(3)初步方案设计阶段:自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 10 个日历天内完成并提交初步方案设计成果;

(4)施工图设计阶段:自初步设计文件批复之日起 10 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送审文件;

(5)施工图成果文件:施工图审查完成后 5 个日历天提交施工图正式成果文件;

(6)施工现场配合服务:项目施工及缺陷责任期内。

备注:勘察、设计总工期不包含初步设计经专家评审及施工图审查时间。

2.3.2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及条件要求

3.1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资格资质要求

3.2.1 投标人须按国家法律经营。

3.2.2 投标人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

3.2.3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124252634

3536资质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工程设计(建筑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5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

6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注:投标人如不具备相应勘察资质的,则待中标后必须招标人的监督管理下委托具备相应勘察资质的单位来完成勘察工作。

3.3 相关人员要求

  拟委派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4 禁止投标条款: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发布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列为失信惩戒对象的。

3.5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的企业资质证书有以下情形的,本次招标予以认可:

(1)由国家住建部核发,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

(2)投标人提供2020年7月1日前由国家住建部已受理的资质延期申请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资质有效期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

(3)由广东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有限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

(4)由外省各级住建部门核发资质证书,投标人提供所在省、地级市住建部门印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自动顺延或推迟办理延期业务的通知),证明在开标日继续有效的

3.6 其他要求

省外建筑企业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且主要配备人员(指拟委派项目部的所有人员)为“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中人员。

 

4.投标报名

4.1 本次招标实行网上报名和电子投标。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网上报名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投标人须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portal.ythpt.sg.gov.cn),使用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于电子投标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完成电子投标。投标人可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portal.ythpt.sg.gov.cn),在【交易指引】栏目中建设工程交易中下载《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整合建设项目建设工程交易(投标人)用户手册》(附件2),了解网上报名操作流程。技术咨询电话:18819797080/0751-8379671 叶先生,业务咨询电话:0751-8633211、8633071。

4.2 只有申领了数字证书(CA)并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中完成企业信息数据入库的投标人,方可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和电子投标。

首次在韶关市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持企业相关资料到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大厅办理数字证书(CA)及入库事宜。投标人可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portal.ythpt.sg.gov.cn),在【建设工程交易】—【办事指南】栏目中下载《办理数字证书(CA)公告》《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企业办理入库公告》《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注册及企业信息变更操作指南》,了解具体办理方法。

已入库企业的有关信息(如单位名称、基本账号、资质、人员等)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相应变更。投标人未及时变更而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3 投标保证

4.3.1 投标人须缴纳金额为人民币20000的投标保证,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

4.3.2 投标保证的形式包括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担保种,由投标人自主选择。

(1)采用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报名完毕后,即可在系统申请缴纳投标保证金,获取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投标人须于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从其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转账到指定的缴纳账号。逾期到账的、从非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的,其投标无效。

(2)采用投标保证担保的,投标人须提交有效的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的有效期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将银行保函扫描成电子文件,于投标保证担保上传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上传至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并在开标现场向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银行保函原件。逾期上传的、未递交原件的,其投标无效。

温馨提醒:投标人采用投标保证担保的,为避免在评标过程中因有效期发生争议,建议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有效期设置为较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延长不少于20个日历天。

4.4 若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正确完成网上报名、电子投标、缴纳投标保证的,其投标无效。

 

5.招标文件的获取、提问和答疑

5.1 招标文件随本公告一并公开发布,投标人可登录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或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portal.ythpt.sg.gov.cn)免费下载。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报名完毕后,即可在系统内免费下载本工程其他相关资料。

5.2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等资料有疑问,应在提问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提出问题。未在指定时间前、未采用指定方式提出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招标人在提问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后3日内,一次性对收到的所有问题作出答复,并形成答疑(或修改)公告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上公开发布。答疑(或修改)公告一旦发布,即视所有潜在投标人已经知悉答疑(或修改)内容,投标人未及时关注而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所作的答疑(或修改)公告,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次招标的评标方式为纸质投标文件(以下简称“投标文件”)评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电子签到,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和相关资料。

6.1.1 递交时间和地点: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6.1.2 到场人员与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时确定的人员应为同一人。如果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时确定的人员因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到场、确需临时另行委托他人的,投标人应重新出具《授权委托书》,并就以上情况形成书面变更声明(盖单位章),由重新委托的代理人带至现场一并递交。重新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书面变更声明,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到达现场后,应出示以下身份证明材料:

(1)本人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到场的,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到场的,应同时出示《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6.3 投标人除递交投标文件外,尚应递交以下的资料:

(1)银行保函原件(适用于投标人采用投标保证担保的形式缴纳投标保证的);

(2)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用于评审的证书、证件、证明原件(附一式两份清单)

6.4 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以上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和相关资料。

6.5 投标人发生以下情形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1)未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和相关资料的;

(2)到场人员未出示身份证明材料的;

(3)到场人员与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时确定的人员不是同一人的,但投标人发生本公告第6.1.2目所描述的情形、并递交了重新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书面变更声明的除外。

6.6 因到场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与其记录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的信息不符,或到场人员所持身份证不是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身份证识辨信息损毁而无法读取等情况导致电子签到失败的,招标人有权拒收其投标文件。

 

7.开标

招标人邀请所有正确完成了网上报名、电子投标、缴纳投标保证、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开标,投标人可自主决定是否参加。投标人不参加开标的,视其默认开标结果,以及放弃在开标期间见证、监督、投诉、申辩的权利。

7.1 开标时间和地点: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7.2 开标前24小时,若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显示缴纳投标保证(包括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担保)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个时,招标人将取消原定于次日召开的开标活动。投标人可在投标保证缴纳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至电子投标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期间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portal.ythpt.sg.gov.cn)查询是否发布了取消开标活动的相关信息。

 

8.发布公告的媒介

(1)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

(2)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portal.ythpt.sg.gov.cn)

 

9.联系方式

 

9.1 招标人

单位名称:翁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办公地址: 翁源县朝阳路186 

联系人(部门)翁源县市政建设管理所

电话:0751-2872543

 

 

9.2 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 韶关市建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韶关市武江区工业东路24号阳光康地A幢第二层商铺 

联系人(部门): 邹代锋、张伟英、李双湘  

联系电话: 0751-86166008616608

 

9.3 交易场所:

单位名称: 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办公地址:翁源县龙仙镇朝阳路63号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翁源分中心

联系人(部门): 黄工

联系电话:  0751-2815819

 

9.4 行政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翁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办公地址:翁源县朝阳路186号翁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部门):建管股

联系电话:0751-2870501 

  

 

10.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1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18131700 分至202182024 00

2

网上报名

截止时间 

 202182024 00

3

网上提问

截止时间

 2021824 16  00 

4

网上答疑

时间

 2021824 16  30 分至2021827 16  00 

5

投标保证缴

纳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192 9  30 

投标保证担保上传截止时间:202192 9  30 

6

电子投标

截止时间

 20219309 30 

7

投标文件

递交时间

 20219308 30 分至2021930930

8

投标文件

递交地点

递交场所: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翁源分中心

地址:翁源县龙仙镇朝阳路63号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翁源分中心,具体开标室以当日现场通知为准。

9

开标时间

 20219309 30

10

开标地点 

标场所: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翁源分中心

地址:翁源县龙仙镇朝阳路63号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翁源分中心,具体开标室以当日现场通知为准。

 

 

      (盖章)翁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韶关市建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1813



关键字:其他,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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