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江苏民裕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8-14,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宿迁泗阳县中心敬老院建设项目施工监理,所属区域:江苏-宿迁-泗阳县,所属行业分类:监理,招标代理: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江苏民裕投资有限公司,招标编号:E3213010313105560,开标地点:□,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0]泗阳县中心敬老院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E3213010313105560 | 项目名称 | 泗阳县中心敬老院建设项目 | ||||||||||||||||||||||||||||
标段编号 | E3213010313105560002001 | 标段名称 | 泗阳县中心敬老院建设项目施工监理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1年8月14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1年8月20日 | ||||||||||||||||||||||||||||
工程类型 | 工程监理 | ||||||||||||||||||||||||||||||
公告信息 |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标段(包)编号:E3213010313105560002001 江苏民裕投资有限公司的泗阳县中心敬老院建设项目已经泗发改投[2020]55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泗阳县中心敬老院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地点: 泗阳县众兴街道245省道东侧,文城路北侧 1.2 项目规模: 立项规模:项目用地面积约34.8502亩,包括1栋三层养老服务中心,建筑面积约1300 平方米,1栋五层医养护理中心,建筑面积约9000平方米, 3栋五层养老住宿楼,建筑面积共约6800平方米, 1栋三层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中心(包括救助管理站) ,建筑面积约1800平方米,配电房2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9100 平方米; 以及泵房水池、连廊、停车场、道路、广场、活动场地、装饰安装、管网、绿化、亮化、监控等配套工程。 1.3 监理服务期: 施工阶段服务期和缺陷责任阶段服务期,其中缺陷责任服务期为24个月; 1.4 质量要求: 合格; 1.5 监理服务费用的支付时间、方式: 完成总工程量的50%,付监理合同价的20%,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监理合同价的60%,工程审计完成且监理单位资料齐全付至监理费合同价的80%,余款在缺陷责任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如下: (1)、泗阳县中心敬老院建设项目,位于泗阳县众兴街道办境内。工程建筑面积约8390㎡,框架结构,地上五层,抗震等级二级,檐口高度18.3m。工程主要内容包括主体框架结构及配套安装管线等,其中门窗面积约1300㎡、内墙抹灰面积约21500平方米、外墙真石漆约6300㎡、穿线管约23460m、消防喷淋管道约4700m、风管约1200㎡等以及室外道路、路灯、亮化、给排水、雨污管网、绿化等相关配套工程在内的所有工程的施工监理。 (2)、工程监理服务费:控制价22万元;(超过此限价作无效标处理);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 合理低价法; □ 综合评估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其中监理大纲是否采用远程评标: □ 是 ? 否 4、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4.1 企业须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4.2 拟选派项目总监须具有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资格; 4.3 投标人选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近六个月以来任意一个月本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投标人当地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扫描件为准,或者以投标人注册地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或验证结果截图为准,提供此截图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可查询的社保部门的官方查询网址,及登陆查询信息(身份证号、注册编号、密码或验证码等可以登录、查询的全部信息)。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登陆系统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如因社保部门原因不能从官方网址查询的,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后方可进行官方电话查询,全国统一查询电话:12333(必须明确查询步骤、查询信息),但如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会无法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4 其他条件: 4.4.1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4.4.2 投标人与承担本项目的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均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4.4.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4.4.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4.4.2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4.4.3 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4.4.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4.4.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4.4.6 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5.4.7 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年的; 4.4.4.8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4.4.5 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4.5.1 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4.4.5.2 省内总监理工程师,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须提供建设单位书面同意书),在同一设区市最多可同时在三个在建项目上从业,不得在其他设区市项目上担任任何监理职务(须提供拟派项目总监在监情况承书)。 4.4.5.3 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0.4万元;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8月14日 09:00至2021年08月20日 17:3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xzspj.suqian.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35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30元),售后不退。咨询方式:软件公司,咨询电话: 0527-84396020,客服热线:400-998-0000。 5.2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 CA 锁,可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CA锁。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08月26日 09:00; 6.2 开标地点: □ 采用现场开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宿迁市洪泽湖路889号“便民方舟”2号楼11层); ? 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投标人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即自动签到,未在系统约定时间内解密的未签到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7.1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 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7.3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异议投诉联系方式: 8.1 异议受理单位:江苏民裕投资有限公司 电话:15151179333 8.2 投诉受理单位:泗阳县行政审批局 投诉电话:0527-85278110 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8.3 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9.联系方式
2021年08月13日 (招标代理电子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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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0]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标段(包)编号:E3213010313105560002001 江苏民裕投资有限公司的泗阳县中心敬老院建设项目已经泗发改投[2020]55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泗阳县中心敬老院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地点: 泗阳县众兴街道245省道东侧,文城路北侧 1.2 项目规模: 立项规模:项目用地面积约34.8502亩,包括1栋三层养老服务中心,建筑面积约1300 平方米,1栋五层医养护理中心,建筑面积约9000平方米, 3栋五层养老住宿楼,建筑面积共约6800平方米, 1栋三层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中心(包括救助管理站) ,建筑面积约1800平方米,配电房2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9100 平方米; 以及泵房水池、连廊、停车场、道路、广场、活动场地、装饰安装、管网、绿化、亮化、监控等配套工程。 1.3 监理服务期: 施工阶段服务期和缺陷责任阶段服务期,其中缺陷责任服务期为24个月; 1.4 质量要求: 合格; 1.5 监理服务费用的支付时间、方式: 完成总工程量的50%,付监理合同价的20%,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监理合同价的60%,工程审计完成且监理单位资料齐全付至监理费合同价的80%,余款在缺陷责任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如下: (1)、泗阳县中心敬老院建设项目,位于泗阳县众兴街道办境内。工程建筑面积约8390㎡,框架结构,地上五层,抗震等级二级,檐口高度18.3m。工程主要内容包括主体框架结构及配套安装管线等,其中门窗面积约1300㎡、内墙抹灰面积约21500平方米、外墙真石漆约6300㎡、穿线管约23460m、消防喷淋管道约4700m、风管约1200㎡等以及室外道路、路灯、亮化、给排水、雨污管网、绿化等相关配套工程在内的所有工程的施工监理。 (2)、工程监理服务费:控制价22万元;(超过此限价作无效标处理);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 合理低价法; □ 综合评估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其中监理大纲是否采用远程评标: □ 是 ? 否 4、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4.1 企业须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4.2 拟选派项目总监须具有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资格; 4.3 投标人选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近六个月以来任意一个月本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投标人当地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扫描件为准,或者以投标人注册地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或验证结果截图为准,提供此截图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可查询的社保部门的官方查询网址,及登陆查询信息(身份证号、注册编号、密码或验证码等可以登录、查询的全部信息)。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登陆系统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如因社保部门原因不能从官方网址查询的,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后方可进行官方电话查询,全国统一查询电话:12333(必须明确查询步骤、查询信息),但如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会无法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4 其他条件: 4.4.1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4.4.2 投标人与承担本项目的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均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4.4.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4.4.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4.4.2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4.4.3 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4.4.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4.4.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4.4.6 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5.4.7 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年的; 4.4.4.8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4.4.5 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4.5.1 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4.4.5.2 省内总监理工程师,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须提供建设单位书面同意书),在同一设区市最多可同时在三个在建项目上从业,不得在其他设区市项目上担任任何监理职务(须提供拟派项目总监在监情况承书)。 4.4.5.3 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0.4万元;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8月14日 09:00至2021年08月20日 17:3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xzspj.suqian.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35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30元),售后不退。咨询方式:软件公司,咨询电话: 0527-84396020,客服热线:400-998-0000。 5.2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 CA 锁,可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CA锁。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08月26日 09:00; 6.2 开标地点: □ 采用现场开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宿迁市洪泽湖路889号“便民方舟”2号楼11层); ? 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投标人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即自动签到,未在系统约定时间内解密的未签到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7.1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 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7.3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异议投诉联系方式: 8.1 异议受理单位:江苏民裕投资有限公司 电话:15151179333 8.2 投诉受理单位:泗阳县行政审批局 投诉电话:0527-85278110 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8.3 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9.联系方式
2021年08月13日 (招标代理电子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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