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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京港澳高速公路京石段2021年至2023年公路技术状况检测及设计招标公告
2021-08-14 02:40:55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河北-石家庄 招标业主/代理:  /
加入时间:  2021.08.13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8-14,公告主要内容为:河北石家庄京港澳高速公路京石段2021年至2023年公路技术状况检测及设计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河北-石家庄,所属行业分类:公路,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京港澳高速公路京石段2021年至2023年公路技术状况检测及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京港澳高速公路京石段2021年至2023年公路技术状况检测及设计招标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招投标中心核准(核准文号:冀交招核字[2021]E063号)。河北京石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党委会以(2021)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京石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通行费收入,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河北京石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京港澳高速公路京石段北起涿州市码头镇西杨合村(京冀交界处),南至石家庄市藁城彭家庄,全长224.677公里(K45+602-K270+279.767),设计车速120km/小时,双向八车道,路基全宽42m。京石高速途径涿州市、高碑店市、定兴县、保定徐水区、保定莲池区、保定清苑区、望都县、定州市、新乐市、藁城区共11个县(市区)。北部与廊涿高速相通,中部与保津、保沧高速相接,南端与石黄高速交叉,与石安高速相接。全线共有特大桥12座,大桥80座,中桥159座,小桥612座,涵洞326道(京石高速公路桥梁涵洞一览表详见附件,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
2.2招标范围:2.2.1招标范围:合同段:1,桩号:K45+602-K270.279。主要工作内容:一、年度定期公路技术状况检测评定 1、路面指标检测技术服务:路面结构强度(检测路段的20%)、路面平整度、路面车辙深度、路面抗滑性能、路面损坏状况、路基技术状况、设施技术状况、路面跳车、路面磨耗、路面标线厚度、路面标线逆反射系数,养护管理系统录入; 桥涵定期检查技术服务:桥涵定期检查、桥梁基本状况卡片、定期检查记录表(桥梁卡片)、大桥、特大桥永久性控制点维护及观测、桥梁管理系统数据录入(高速公路智能化养护管理平台和河北省公路桥梁管理系统以及后续按照上级有关规定需要录入数据的系统)。 按照规范提供MQI评定报告及各分项指标数据及分析,对路面、桥梁主要病害成因进行分析,有针对性的提出养护对策,提出预防性养护建议。 年度公路路网系统数据录入更新。 2、大件运输车辆通行荷载验算技术支持和河北省大件运输许可平台系统管理。 二、养护勘察设计服务:通过检测评定,根据病害按招标人的委托进行养护勘察设计。 1、依据公路技术状况评定结果,拟定预防养护工程、修复养护工程、专项养护工程、应急养护工程等工程范围及规模,并按照上级单位通知要求的格式编制详细的养护建议计划。 2、依据交投集团批准的养护计划,进行预防养护工程、修复养护工程、专项养护工程、应急养护工程等工程养护勘察设计、方案设计。 3、编制招标文件所需图纸、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施工期间的设计咨询服务以及后续服务等全部勘察设计工作。 4、每年对养护计划进行动态调整。 5、编写工可文件。 6、其它技术咨询服务及后续服务。 三、2021、2022、2023年每年度道路、桥梁、高边坡、高填方、交通安全设施等安全隐患排查,提供排查报告。 2.2.2检测及设计周期:第一阶段:要求在2021年11月10日前,完成京石高速公路2021年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桥梁定期检测全部外业检测工作,出具检测报告书,并对路面、桥梁主要病害成因进行分析,有针对性的提出养护对策,提出预防性养护建议。完成2021年度道路、桥梁、高边坡、高填方、交通安全设施等安全隐患排查,提供排查报告。 根据检测结果,按照京石公司及上级单位要求,做好2022年养护项目施工图设计、编写交通组织方案等相关工作。 第二阶段:服务期30天,在2022年4月20日前,完成路面损坏状况(PCI)、路面平整度(RQI)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第三阶段:2022年6月20日前,完成2022年度道路、桥梁、高边坡、高填方、交通安全设施等安全隐患排查,提供排查报告。 第四阶段:要求在2022年11月10日前,完成京石高速公路2022年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桥梁定期检测全部外业检测工作,出具检测报告书,并对路面、桥梁主要病害成因进行分析,有针对性的提出养护对策,提出预防性养护建议。根据检测结果,按照京石公司及上级单位要求,做好2023年养护项目施工图设计相关工作。 第五阶段:服务期30天,在2023年4月20日前,完成路面损坏状况(PCI)、路面平整度(RQI)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第六阶段:2023年6月20日前,完成2023年度道路、桥梁、高边坡、高填方、交通安全设施等安全隐患排查,提供排查报告。 第七阶段:要求在2023年11月10日前,完成京石高速公路2023年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桥梁定期检测全部外业检测工作,出具检测报告书,并对路面、桥梁主要病害成因进行分析,有针对性的提出养护对策,提出预防性养护建议。根据检测结果,按照京石公司及上级单位要求,做好2024年养护项目施工图设计相关工作。 第八阶段:服务期30天,在2024年4月20日前,完成路面损坏状况(PCI)、路面平整度(RQI)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2.2.3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为京港澳高速公路京石段2021年至2023年公路技术状况检测及设计,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资质证书(独立法人单位下属的非独立法人检测机构具有检测资质的,视为该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相应资质)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特大桥梁、交通工程)设计专业甲级资质。同时并满足本招标公告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业绩、信誉、主要人员的最低要求,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1。
3.1.2其他要求:(1)本公告3.4修改为: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2)本公告3.5修改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包括分公司,只适用于投标人为企业)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均不包括分公司),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2018年7月1日至今)有行贿犯罪的,不得参加投标。 (3)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投标人不适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吿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元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8-13 09:00至2021-08-19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其相关资料文件(京石高速公路桥梁涵洞一览表等招标文件列表中所有文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9-03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互联网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使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并完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招标人定于2021年9月3日9时00分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8开标室(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举行开标会。投标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但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登陆“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通过网上开标大厅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并可以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开标直播大厅观看现场开标视频直播。 本公告6.3款修改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其投标文件。请投标人按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官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河北交通投资集团公司网站”、“河北京石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网站”、“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河北京石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定片区原石家庄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1206-2 地址: 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大科技园综合楼B座12层
邮编:

050051

邮编: 050000
联系人:

刘工

联系人: 王岩
电话:

0311-83705091

电话: 0311-69052062
传真:

0311-83705181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ahzb6@126.com
网址:

/

网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中国民生银行石家庄建设南大街支行
账号:

/

账号: 696048833


附件:2招标公告附件.doc
本公告信息来源于发改委, 原文链接地址

关键字:公路,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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