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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关于塔城市喀拉哈巴克乡特色农产品产业扶贫分红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1-08-13 17:26:00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新疆-塔城-塔城 招标业主/代理:  /
加入时间:  2021.08.13 截止时间:  2021-08-25

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8-13,截止日期:2021-08-25,公告主要内容为:新疆塔城塔城市喀拉哈巴克乡特色农产品产业扶贫分红项目竞价公告,所属区域:新疆-塔城-塔城,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编号:XJXFBZB-2021-0701-2,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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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                                                    

    塔城市喀拉哈巴克乡特色农产品产业扶贫分红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鑫方宝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塔城市华宝国际A座4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8月25日 16: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XFBZB-2021-0701-2 

    项目名称:塔城市喀拉哈巴克乡特色农产品产业扶贫分红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2000000  

    最高限价(元):2000000  

    采购需求: 

   数量:1  \n    

   预算金额(元):2000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塔城市喀拉哈巴克乡人民政府组织张新生打瓜籽加工专业合作社,购置车间生产、加工、包装、储藏等配套设备及附属设施,购置电商基地平台电子配套设备、办公配套设备及附属设施。 

   备注:具体参数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送货。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文)。2)《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文)。6)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7)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8)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6%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组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采购项目相关内容;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生产经营状况良好,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13日2021年08月19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鑫方宝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塔城市华宝国际A座4楼)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元):2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8月25日 16:30(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鑫方宝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塔城市华宝国际A座4楼)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1年08月25日 16:30 (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鑫方宝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塔城市华宝国际A座4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塔城市喀拉哈巴克乡人民政府

地 址:新疆塔城市喀拉哈巴克乡

联系方式:0901-69213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鑫方宝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塔城市华宝国际A座4楼 

联系方式:136499650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镕墁

电 话:13649965070


关键字:其他,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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