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淮安科教产业投资控股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8-11,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淮安明远路以南地块商住项目明远佳苑安置小区工程二期工程总承包...,所属区域:江苏-淮安,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江苏晋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淮安科教产业投资控股限公司,招标编号:3208021910080101,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0]明远路以南地块商住项目(明远佳苑安置小区工程)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3208021910080101 | 项目名称 | 明远路以南地块商住项目(明远佳苑安置小区工程) | ||
标段编号 | 3208021910080101-BD-006; | 标段名称 | 明远路以南地块商住项目(明远佳苑安置小区工程)二期工程总承包;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1年8月11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1年9月13日 | ||
工程类型 | 房屋建筑施工 | ||||
公告信息 |
明远路以南地块商住项目(明远佳苑安置小区工程)二期 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明远路以南地块商住项目(明远佳苑安置小区工程)已由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淮管(发改)审发【2019】08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科教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明远路以南地块商住项目(明远佳苑安置小区工程)二期工程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路以北,明远路以南,五支渠以东。 2.1.2 建设规模:明远佳苑二期总用地面积96413.6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07078.09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约115800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900日历天。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作为设计开工日期,领取中标通知书后60日内完成土建施工图设计工作并报施工图审查。 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或监理人书面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为准。 2.2 招标范围:工程总承包(含设计、采购、施工),包括但不限于红线范围内的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包括基坑支护设计、建筑设计(内含建筑、结构、水电、暖通)、绿色建筑、室外给排水、室外供配电、室外弱电、天然气、消防、道路场地、智能化(含地下智能停车系统)、综合管线等项目所需的各项设计内容】、材料设备采购、现场三通一平、土建、安装、智能化(含地下智能停车系统)、室外强弱电(含施工用水、用电)、人防、沿城市道路楼体亮化等施工红线范围内室外附属配套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整体移交、档案移交、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直至交付使用。具体详见招标人要求。 注:1、工程总承包范围还应该包括招标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说明中控制价编制范围内涉及的一切工程。2、本项目是列入淮安市农房改善清单的项目,根据淮住建发[2020]87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有关工作的通知》,农房改善项目装配式建筑、全装修、预制“三板”等应用不作强制要求,绿建标准执行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2019版)基本级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申请人应同时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1 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无须提供); 3.2.2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师、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备注:1.若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须同时提供安全生产考核B证。 2.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拟派的总承包项目经理需为牵头方(施工单位)员工。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兼任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总工)。 3.3 投标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自2016年8月1日(含)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面积18万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合同工程造价金额6.9亿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工业厂房除外)的总承包业绩。 (2)施工总承包业绩:自2016年8月1日(含)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面积18万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合同工程造价金额6.9亿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工业厂房除外)的施工总承包业绩。 (3)设计业绩:自2016年8月1日(含)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面积18万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合同工程造价金额6.9亿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工业厂房除外)的设计业绩。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1)中标通知书; (2)合同(包含工程总承包业绩合同、施工总承包业绩、设计业绩合同); (3)竣工验收证明(如设计业绩可用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替代)。 备注: 1、以上三类标准证明材料缺一不可。 2、类似工程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上没有竣工时间的不予认可。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盖章。设计业绩采用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时,时间以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上载明时间为准。 3、三项材料均不能反映类似工程的金额、建筑面积的不予认可。总承包项目经理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载明的为准,如未反映的或不一致的,需提供招标人盖章的证明材料。如工程施工过程中总承包项目经理发生变更的,需提供经主管部门备案的变更材料。 4、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为投标人业绩。 5、境外工程业绩不予认可。 3.3.2 自2019年9月1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3 自2020年9月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4 自2021年6月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3.5自2016年9月1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承包项目经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接受联合体投标。可由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组成不超过2家的联合体申请人参与投标,必须以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须附有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双方承担的工作内容和责任,同时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的规定。 3.6 授权委托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并需提供2021年01月01日以来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任意连续6个月及以上由劳动部门岀具的养老保险证明。 注:投标申请人须办理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招投标 CA 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网上招投标活动,CA 和电子签章在淮安市招投标交易中心(深圳路 16 号)二楼办理,联系人:张忠宝联系电话: 13861650890。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新点软件联系:18962289236、0517-80996058;广联达软件请与董倩 15380802178 联系。 4.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8月11日9时00分至 2021年9月13日17 时30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14 日9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huaian.gov.cn/epointweb/)上发布。 9.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标投标管理服务中心 0517-83716211。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淮安科教产业投资控股限公司 地址:淮安智慧谷(枚皋路19号) 联系人:高主任 电话:0517-83186963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晋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果路6号 联系人:吴女士 夏先生 电话:15851753518 18915198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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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0]
明远路以南地块商住项目(明远佳苑安置小区工程)二期 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明远路以南地块商住项目(明远佳苑安置小区工程)已由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淮管(发改)审发【2019】08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科教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明远路以南地块商住项目(明远佳苑安置小区工程)二期工程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路以北,明远路以南,五支渠以东。 2.1.2 建设规模:明远佳苑二期总用地面积96413.6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07078.09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约115800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900日历天。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作为设计开工日期,领取中标通知书后60日内完成土建施工图设计工作并报施工图审查。 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或监理人书面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为准。 2.2 招标范围:工程总承包(含设计、采购、施工),包括但不限于红线范围内的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包括基坑支护设计、建筑设计(内含建筑、结构、水电、暖通)、绿色建筑、室外给排水、室外供配电、室外弱电、天然气、消防、道路场地、智能化(含地下智能停车系统)、综合管线等项目所需的各项设计内容】、材料设备采购、现场三通一平、土建、安装、智能化(含地下智能停车系统)、室外强弱电(含施工用水、用电)、人防、沿城市道路楼体亮化等施工红线范围内室外附属配套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整体移交、档案移交、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直至交付使用。具体详见招标人要求。 注:1、工程总承包范围还应该包括招标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说明中控制价编制范围内涉及的一切工程。2、本项目是列入淮安市农房改善清单的项目,根据淮住建发[2020]87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有关工作的通知》,农房改善项目装配式建筑、全装修、预制“三板”等应用不作强制要求,绿建标准执行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2019版)基本级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申请人应同时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1 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无须提供); 3.2.2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师、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备注:1.若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须同时提供安全生产考核B证。 2.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拟派的总承包项目经理需为牵头方(施工单位)员工。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兼任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总工)。 3.3 投标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自2016年8月1日(含)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面积18万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合同工程造价金额6.9亿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工业厂房除外)的总承包业绩。 (2)施工总承包业绩:自2016年8月1日(含)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面积18万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合同工程造价金额6.9亿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工业厂房除外)的施工总承包业绩。 (3)设计业绩:自2016年8月1日(含)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面积18万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合同工程造价金额6.9亿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工业厂房除外)的设计业绩。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1)中标通知书; (2)合同(包含工程总承包业绩合同、施工总承包业绩、设计业绩合同); (3)竣工验收证明(如设计业绩可用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替代)。 备注: 1、以上三类标准证明材料缺一不可。 2、类似工程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上没有竣工时间的不予认可。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盖章。设计业绩采用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时,时间以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上载明时间为准。 3、三项材料均不能反映类似工程的金额、建筑面积的不予认可。总承包项目经理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载明的为准,如未反映的或不一致的,需提供招标人盖章的证明材料。如工程施工过程中总承包项目经理发生变更的,需提供经主管部门备案的变更材料。 4、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为投标人业绩。 5、境外工程业绩不予认可。 3.3.2 自2019年9月1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3 自2020年9月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4 自2021年6月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3.5自2016年9月1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承包项目经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接受联合体投标。可由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组成不超过2家的联合体申请人参与投标,必须以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须附有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双方承担的工作内容和责任,同时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的规定。 3.6 授权委托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并需提供2021年01月01日以来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任意连续6个月及以上由劳动部门岀具的养老保险证明。 注:投标申请人须办理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招投标 CA 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网上招投标活动,CA 和电子签章在淮安市招投标交易中心(深圳路 16 号)二楼办理,联系人:张忠宝联系电话: 13861650890。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新点软件联系:18962289236、0517-80996058;广联达软件请与董倩 15380802178 联系。 4.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8月11日9时00分至 2021年9月13日17 时30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14 日9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huaian.gov.cn/epointweb/)上发布。 9.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标投标管理服务中心 0517-83716211。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淮安科教产业投资控股限公司 地址:淮安智慧谷(枚皋路19号) 联系人:高主任 电话:0517-83186963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晋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果路6号 联系人:吴女士 夏先生 电话:15851753518 18915198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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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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