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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阿得博乡农副产品集散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变更
2021-08-06 17:05:42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云南-红河-金平县 招标业主/代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阿得博乡人民政府/昆明新迪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21.08.06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阿得博乡人民政府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8-06,公告主要内容为:云南红河阿得博乡农副产品集散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变更公告,所属区域:云南-红河-金平县,所属行业分类:施工总承包,招标代理:昆明新迪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阿得博乡人民政府,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阿得博乡农副产品集散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变更公告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阿得博乡农副产品集散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b6459dcf-c219-467f-b270-6c84110981a5
资金来源: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b6459dcf-c219-467f-b270-6c84110981a5
建设规模: 本项目占地面积3.1亩,2068平方米。一、主体工程建设:新建框架结构农副产品集散中心1879.93平方米。二、附属设施建设:1.M7.5砂浆支砌挡土墙528立方米。2.钢管围栏120米。3.土方开挖2000立方米。4.土方回填2000立方米。5.C25砼场地硬化704平方米。b6459dcf-c219-467f-b270-6c84110981a5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房屋建筑工程 工程类型: 其他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金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更正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1-08-06 09:00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1-08-12 17:30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阿得博乡人民政府 经办人: 李海南
办公电话: 18288360104
招标代理机构: 昆明新迪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 李海南
办公电话: 18288360104 移动电话: 18288360104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2530202100031001001
标段名称: 阿得博乡农副产品集散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1-08-12 17:3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1-08-30 09:00
开标地点: 开标室1(金平县)
开标方式: 现场开标、网上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见招标文件
标段合同估算价: 600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工程勘察: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全部勘察工作,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基坑专项勘察、工程测量等,且通过勘察前置审查(负责并配合招标人完成专项审查工作),并出具完整的且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地质勘察规范标准要求的工程勘察报告(工程勘察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初勘报告、详勘报告、基坑专项勘察报告等。),并承担勘察缺陷责任、协调工作及相关后续服务直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以招标人实际委托的为准。
工程设计:完成本项目方案设计(含估算编制)、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安装工程(含减隔震、人防、消防)、装修工程(含外装、内装)、给排水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室外工程等设计内容。提供全套方案深化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同时所有的设计文件的设计深度须通过相关部门的评审和审查、并配合甲方进行初步设计评审及其他专项审查、资料收集和施工过程、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及相关后续服务等工作内容。评审及其他专项审查、资料收集和施工过程、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等相关工作。
工程施工:完成本项目经审查通过的施工图所含的全部施工内容。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是施工企业。联合体投标应符合法律法规关于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规定,联合体投标时须具备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扫描件电子版需放在投标文件中。协议书中应明确各方责任,且注明联合体牵头人。协议书中应明确各方责任,且注明联合体牵头人。并满足以下要求(以下条款均只适用于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情况):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成员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成员方确定资质等级)。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5)多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1)勘察企业: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丙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
(2)设计企业: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3)施工企业: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叄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格: 勘察负责人资格要求:
具备岩土中级及其以上技术职称资格,并提供劳动合同、社保证明材料。
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
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承诺函),需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扫描件和有效的证书扫描件及劳动合同扫描件(必须体现出劳动合同期限)及自公告发出前近三个月连续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原件)或在相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网站上查询结果的截图件。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1项400万以上的建筑工程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登记备案表,业绩证明网页查询截图(各级公共交易平台截图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截图)。
业绩要求: (1)勘察业绩:2018年至今完成一个总投资在400万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勘察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
(2)设计业绩:2018年至今完成一个总投资在400万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
(3)施工业绩:2018年至今完成一个总投资在400万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登记备案表(以及业绩证明网页查询截图(各级公共交易平台截图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截图))。
其他: 投标人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自行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提供查询结果截图)。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提供查询结果截图)。(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方均须提供)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是施工企业。联合体投标应符合法律法规关于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规定,联合体投标时须具备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扫描件电子版需放在投标文件中。协议书中应明确各方责任,且注明联合体牵头人。协议书中应明确各方责任,且注明联合体牵头人。并满足以下要求(以下条款均只适用于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情况):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成员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成员方确定资质等级)。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5)多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
投标保证金金额: 12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1-08-30 09:0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文件名创建时间
1 招标公告新.pdf 2021-08-06 09:52:57


温馨提示: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人还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说明。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关键字:施工总承包,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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