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7-27,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苏州太浦河沪湖蓝带计划汾湖段一期综合整治提升工程-黎里镇污水处理...,所属区域:江苏-苏州-吴江,所属行业分类:污水处理,招标编号:E3205840327001186,招标文件售价:评标办法,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0]太浦河沪湖蓝带计划汾湖段一期综合整治提升工程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E3205840327001186 | 项目名称 | 太浦河沪湖蓝带计划汾湖段一期综合整治提升工程 | ||||||||||||||||||||
标段编号 | E3205840327001186009001; | 标段名称 | 太浦河沪湖蓝带计划汾湖段一期综合整治提升工程-黎里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精准功坚“333”行动工程(平黎线污水管道、FH-34、35、36-09区块);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1年7月27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1年8月9日 | ||||||||||||||||||||
工程类型 | 市政工程施工 | ||||||||||||||||||||||
公告信息 |
苏州市吴江区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 江苏省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 的建设太浦河沪湖蓝带计划汾湖段一期综合整治提升工程-黎里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精准功坚“333”行动工程(平黎线污水管道、FH-34、35、36-09区块)已经苏州市吴江区行政审批局,以 吴行审审发【2020】300号 批准建设。“资金核定表”(资金核定表编号: 无 )已经财政审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财政 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工程性质:市政工程 招标金额:2835万元 (2) 工程规模:排水管最大管径450mm。 (3) 计划开、竣工时间: 2021年 8 月 20 日 至 2021年11月 27 日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 1 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 1 是否采用网上投标:是 注:请尚未开通“网上支付”服务的投标人和代理机构尽快去银行办理,否则无法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8)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投标前进行信息登记,取得《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书》(具体按苏住建建〔2018〕14号执行),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持有苏州市年度信用手册(有效期内)的外地企业无需办理信息登记手续,在规定端口上传有效的年度信用手册即可)。 (三) 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10:00时,投标文件的递交是指使用“吴江区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采用电子光盘递交标书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地点为: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吴江分中心(吴江区松陵镇开平路998号三楼开标室)。 联系电话: 63488128 注册证号:苏232080825061 12.备注: (1)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有市政养护工程的,将不被视作有在建工程。 (4)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 (5)本项目执行省清欠办《关于公布2021年春节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事件被限制市场准入和通报批评的企业及人员名单的通知》(苏清办[2021]5号。 (6)投标人在建项目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导致人员死亡的在调查期内拒绝投标。 (7)本项目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通知》(苏住建建[2019]50号文)“加强投标行为及标后履约失信管理”的规定。 (8)该项目实行代建制,中标单位须服从(项目)代建公司的管理。
13. 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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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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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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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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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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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mail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0]
苏州市吴江区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 江苏省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 的建设太浦河沪湖蓝带计划汾湖段一期综合整治提升工程-黎里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精准功坚“333”行动工程(平黎线污水管道、FH-34、35、36-09区块)已经苏州市吴江区行政审批局,以 吴行审审发【2020】300号 批准建设。“资金核定表”(资金核定表编号: 无 )已经财政审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财政 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工程性质:市政工程 招标金额:2835万元 (2) 工程规模:排水管最大管径450mm。 (3) 计划开、竣工时间: 2021年 8 月 20 日 至 2021年11月 27 日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 1 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 1 是否采用网上投标:是 注:请尚未开通“网上支付”服务的投标人和代理机构尽快去银行办理,否则无法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8)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投标前进行信息登记,取得《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书》(具体按苏住建建〔2018〕14号执行),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持有苏州市年度信用手册(有效期内)的外地企业无需办理信息登记手续,在规定端口上传有效的年度信用手册即可)。 (三) 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10:00时,投标文件的递交是指使用“吴江区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采用电子光盘递交标书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地点为: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吴江分中心(吴江区松陵镇开平路998号三楼开标室)。 联系电话: 63488128 注册证号:苏232080825061 12.备注: (1)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有市政养护工程的,将不被视作有在建工程。 (4)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 (5)本项目执行省清欠办《关于公布2021年春节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事件被限制市场准入和通报批评的企业及人员名单的通知》(苏清办[2021]5号。 (6)投标人在建项目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导致人员死亡的在调查期内拒绝投标。 (7)本项目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通知》(苏住建建[2019]50号文)“加强投标行为及标后履约失信管理”的规定。 (8)该项目实行代建制,中标单位须服从(项目)代建公司的管理。
13. 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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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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