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扬州易盛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7-27,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扬州凤凰岛路(新万福路-宁启铁路段)改造提升工程凤凰岛路(新万福...,所属区域:江苏-扬州,所属行业分类:铁路,招标代理:江苏金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扬州易盛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编号:YZS202102001,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0]凤凰岛路(新万福路-宁启铁路段)改造提升工程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YZS202102001 | 项目名称 | 凤凰岛路(新万福路-宁启铁路段)改造提升工程 | ||
标段编号 | YZS202102001006; | 标段名称 | 凤凰岛路(新万福路-宁启铁路段)10KV及110KV供电管沟工程监理;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1年7月27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1年8月2日 | ||
工程类型 | 工程监理 | ||||
公告信息 |
凤凰岛路(新万福路-宁启铁路段)10KV及110KV供电管沟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凤凰岛路(新万福路-宁启铁路段)改造提升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扬州市发改委关于凤凰岛路(新万福路-宁启铁路段)改造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扬发改许发[2021]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扬州易盛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金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凤凰岛路(新万福路-宁启铁路段)10KV及110KV供电管沟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境内。 2.2 工程规模:10KV供电管沟工程由高铁南侧新建电缆管道沿凤凰岛路东向南延伸至万福路南;铁路桥南侧沿凤凰岛路东向南新建电缆管道至龙王变;新建24?200+2?100管道约1701米(含排管拖拉管),下地引接管道约2607米;110KV供电管沟工程由220kV龙王变至110kV韩万变,按四回路(12+6孔)设计(两回预留),采用排管、顶管、箱涵结合电缆沟/井的敷设方式,长度约2.43km。 2.3 招标范围: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凤凰岛路10KV及110KV供电管沟工程施工全过程和保修阶段监理服务。 2.4 监理服务期: 105日历天。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76.07万元 2.6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7 其它:监理业务包括: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和安全管理。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事项:(1)投资控制;(2)工期控制;(3)质量控制;(4)信息管理;(5)合同管理;(6)安全管理;(7)组织协调;(8)质量保修期的监理工作;(9)委托人委托的其他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人数:1人;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或桥梁工程或交通工程或交通土建或土木工程(道路与桥梁方向)或公路施工与养护或道路交通管理工程或给水排水工程等,(上述专业认定以注册专业或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2人;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项目总监必须经投标人任命,项目总监无在手工程。 3.10 其它要求:项目总监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10.1投标人不属于《扬州市2020年度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中黄牌、红牌企业与个人并处于限制招投标活动期限内。 3.10.2 投标人2021年4月至2021年6月为总监理工程师、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10.3已完成扬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信息系统登记工作; 3.10.4其他:外地企业在投标截止前需到扬州市建设局工程处办理《进扬企业核验登记表》,且投标时拟投入监理组成员必须与核验表一致,无需提供人员信用管理手册。 3.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5.招标文件的获取5.1获取时间:2021年 7 月 27日至2021年8 月 2 日。 5.2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8 月17 日10时00分,地点为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开标厅。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扬州市工程建设信息网及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联系方式招 标 人:扬州易盛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金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万福东路88号 地 址:扬州市维扬路243号双子星商务楼月座511# 邮 编: 邮 编:225000 联 系 人: 联 系 人:党芸 电 话: 电 话:18952730222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2021年7 月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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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mail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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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0]
凤凰岛路(新万福路-宁启铁路段)10KV及110KV供电管沟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凤凰岛路(新万福路-宁启铁路段)改造提升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扬州市发改委关于凤凰岛路(新万福路-宁启铁路段)改造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扬发改许发[2021]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扬州易盛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金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凤凰岛路(新万福路-宁启铁路段)10KV及110KV供电管沟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境内。 2.2 工程规模:10KV供电管沟工程由高铁南侧新建电缆管道沿凤凰岛路东向南延伸至万福路南;铁路桥南侧沿凤凰岛路东向南新建电缆管道至龙王变;新建24?200+2?100管道约1701米(含排管拖拉管),下地引接管道约2607米;110KV供电管沟工程由220kV龙王变至110kV韩万变,按四回路(12+6孔)设计(两回预留),采用排管、顶管、箱涵结合电缆沟/井的敷设方式,长度约2.43km。 2.3 招标范围: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凤凰岛路10KV及110KV供电管沟工程施工全过程和保修阶段监理服务。 2.4 监理服务期: 105日历天。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76.07万元 2.6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7 其它:监理业务包括: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和安全管理。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事项:(1)投资控制;(2)工期控制;(3)质量控制;(4)信息管理;(5)合同管理;(6)安全管理;(7)组织协调;(8)质量保修期的监理工作;(9)委托人委托的其他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人数:1人;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或桥梁工程或交通工程或交通土建或土木工程(道路与桥梁方向)或公路施工与养护或道路交通管理工程或给水排水工程等,(上述专业认定以注册专业或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2人;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项目总监必须经投标人任命,项目总监无在手工程。 3.10 其它要求:项目总监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10.1投标人不属于《扬州市2020年度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中黄牌、红牌企业与个人并处于限制招投标活动期限内。 3.10.2 投标人2021年4月至2021年6月为总监理工程师、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10.3已完成扬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信息系统登记工作; 3.10.4其他:外地企业在投标截止前需到扬州市建设局工程处办理《进扬企业核验登记表》,且投标时拟投入监理组成员必须与核验表一致,无需提供人员信用管理手册。 3.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5.招标文件的获取5.1获取时间:2021年 7 月 27日至2021年8 月 2 日。 5.2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8 月17 日10时00分,地点为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开标厅。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扬州市工程建设信息网及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联系方式招 标 人:扬州易盛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金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万福东路88号 地 址:扬州市维扬路243号双子星商务楼月座511# 邮 编: 邮 编:225000 联 系 人: 联 系 人:党芸 电 话: 电 话:18952730222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2021年7 月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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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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