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南通圆宏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7-15,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南通南通市通州区城区污水处理环境提升333工程项目南通市通州区城区...,所属区域:江苏-南通-通州,所属行业分类:污水处理,采购业主:南通圆宏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编号:B320612030700054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0]南通市通州区城区污水处理环境提升333工程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B3206120307000540 | 项目名称 | 南通市通州区城区污水处理环境提升333工程项目 | ||||||||||||||||
标段编号 | B3206120307000540002003 | 标段名称 | 南通市通州区城区污水处理环境提升333一期工程EPC总承包三标段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1年7月15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1年8月4日 | ||||||||||||||||
工程类型 | 市政工程施工 | ||||||||||||||||||
公告信息 |
南通市通州区城区污水处理环境提升333一期工程 EPC总承包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市通州区城区污水处理环境提升333工程已由经南通市通州区行政审批局以通行审投审[2021]1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圆宏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总承包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贵单位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通市通州区金沙街道、金新街道。 2.1.2建设规模:通州区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精准攻坚“333”中3#、8#达标区,示范社区(碧华社区)建设。 2.1.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三个标段: (1)一标段:通州区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精准攻坚“333”中8#达标区(立管改造、雨污分流改造、小散乱改造、清疏检测修复等,管道规格DN200-DN1200),面积约2.77km2; (2)二标段:通州区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精准攻坚“333”中3#达标区(立管改造、雨污分流改造、小散乱改造、清疏检测修复等,管道规格DN200-DN1200),面积约1.92km2; (3)三标段:示范社区(碧华社区)建设(立管改造、雨污分流改造、小散乱改造、清疏检测修复等,管道规格DN200-DN1000),面积约0.8km2。 注:投标单位可以三个标段同时投标,也可以选择其中某个或某两个标段投标,但只允许中其中一个标段,开标及中标顺序为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已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参与余下标段的评审但不得中标。经济标的评标办法每个标段单独抽取。 2.1.3最高限价:一标段2354.8万元、二标段2456.3万元、三标段1613.8万元。 2.1.4工期要求(单个标段):工期要求:112日历天(其中:施工图设计应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一周内完成评审;承包人应在中标公示结束后5日内具备进场施工条件;工程竣工验收必须在2021年11月30日前。) 2.1.5质量要求:①施工图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及地方关于市政工程或相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须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②工程主要物资(设备、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需符合初步设计要求,工程其它物资需达到国家及地方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 100%。③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和国家及地方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和地方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上述标段范围内的承包人的设计、采购、施工内容需满足初步设计的相关要求,并达到城市污水理提质增效精准攻坚“333”的验收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且申请人同时具备①、②资质,接受①、②资质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施工总承包单位),如采用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①设计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 拟选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自2019年6月1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2自2019年6月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3自2019年6月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即:投标人可组 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施工总承包单位,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两家。申请人为联合体的,其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建新的联合体申请人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1年7月15日9时30分至2021年8月4日9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antong.gov.cn/);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标段,售后不退。 4.4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标段(招标通或银行电子保函或保险电子保函方式缴纳,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招标文件)。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1年8月4日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因投标系统只能采用远程不见面系统开标,但考虑到本项目施工的特殊性,拟采用总承包项目经理答辩(项目负责人必须熟悉项目地的民风民俗、认真踏勘施工现场),请各投标单位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打印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于2021年8月4日9时30分前到南通市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50开标室(南通市通州区政务服务中心东侧三楼)参与签到及现场答辩,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答辩现场的视为主动放弃投标资格。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投诉受理的机构:南通市通州区行政审批局 电话:0513-86028136 10.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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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0]
南通市通州区城区污水处理环境提升333一期工程 EPC总承包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市通州区城区污水处理环境提升333工程已由经南通市通州区行政审批局以通行审投审[2021]1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圆宏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总承包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贵单位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通市通州区金沙街道、金新街道。 2.1.2建设规模:通州区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精准攻坚“333”中3#、8#达标区,示范社区(碧华社区)建设。 2.1.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三个标段: (1)一标段:通州区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精准攻坚“333”中8#达标区(立管改造、雨污分流改造、小散乱改造、清疏检测修复等,管道规格DN200-DN1200),面积约2.77km2; (2)二标段:通州区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精准攻坚“333”中3#达标区(立管改造、雨污分流改造、小散乱改造、清疏检测修复等,管道规格DN200-DN1200),面积约1.92km2; (3)三标段:示范社区(碧华社区)建设(立管改造、雨污分流改造、小散乱改造、清疏检测修复等,管道规格DN200-DN1000),面积约0.8km2。 注:投标单位可以三个标段同时投标,也可以选择其中某个或某两个标段投标,但只允许中其中一个标段,开标及中标顺序为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已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参与余下标段的评审但不得中标。经济标的评标办法每个标段单独抽取。 2.1.3最高限价:一标段2354.8万元、二标段2456.3万元、三标段1613.8万元。 2.1.4工期要求(单个标段):工期要求:112日历天(其中:施工图设计应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一周内完成评审;承包人应在中标公示结束后5日内具备进场施工条件;工程竣工验收必须在2021年11月30日前。) 2.1.5质量要求:①施工图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及地方关于市政工程或相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须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②工程主要物资(设备、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需符合初步设计要求,工程其它物资需达到国家及地方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 100%。③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和国家及地方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和地方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上述标段范围内的承包人的设计、采购、施工内容需满足初步设计的相关要求,并达到城市污水理提质增效精准攻坚“333”的验收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且申请人同时具备①、②资质,接受①、②资质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施工总承包单位),如采用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①设计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 拟选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自2019年6月1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2自2019年6月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3自2019年6月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即:投标人可组 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施工总承包单位,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两家。申请人为联合体的,其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建新的联合体申请人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1年7月15日9时30分至2021年8月4日9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antong.gov.cn/);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标段,售后不退。 4.4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标段(招标通或银行电子保函或保险电子保函方式缴纳,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招标文件)。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1年8月4日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因投标系统只能采用远程不见面系统开标,但考虑到本项目施工的特殊性,拟采用总承包项目经理答辩(项目负责人必须熟悉项目地的民风民俗、认真踏勘施工现场),请各投标单位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打印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于2021年8月4日9时30分前到南通市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50开标室(南通市通州区政务服务中心东侧三楼)参与签到及现场答辩,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答辩现场的视为主动放弃投标资格。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投诉受理的机构:南通市通州区行政审批局 电话:0513-86028136 10.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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