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7-12,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淮安2021年经开区公办学校消防设施维修工程;,所属区域:江苏-淮安,所属行业分类:消防设施,招标代理:江苏宏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招标编号:3208022107070002,招标文件售价:305,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0]2021年经开区公办学校消防设施维修工程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3208022107070002 | 项目名称 | 2021年经开区公办学校消防设施维修工程 | ||||||||||||||||||||||||||||||||
标段编号 | 3208022107070002-BD-001; | 标段名称 | 2021年经开区公办学校消防设施维修工程;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1年7月12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1年7月21日 | ||||||||||||||||||||||||||||||||
工程类型 | 房屋建筑施工 | ||||||||||||||||||||||||||||||||||
公告信息 |
2021年经开区公办学校消防设施维修工程2021年经开区公办学校消防设施维修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2021年经开区公办学校消防设施维修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淮管发改审发[2021]7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2021年经开区公办学校消防设施维修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淮安经开区各学校校内 2.1.2 建设规模:项目拟在深圳路小学和广州路小学新建消防泵站及消防防控室各一口,并对区内十四所公办学校消防设施维修改造等(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 2.1.3 合同估算价:467.2071万元 2.1.4 工期要求:3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1-07-31,竣工日期:2021-08-31 2.1.5 其他:质量要求:合格 2.2 招标范围:2021年经开区公办学校消防设施维修工程施工,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的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工程量清单、国家现行相关施工规范及技术标准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注册单位必须为投标申请单位(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 自2019-07-09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自2020-07-09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自2021-04-09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自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7被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资格审查时项目负责人及被授权委托人需提供2020年6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及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提供被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的养老保险证明。 3.8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07-12 08:30:00至2021-07-21 17:30:00;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平台登录地址为:http://www.hasggzy.com/epointweb;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07-22 14:30:00。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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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0]
2021年经开区公办学校消防设施维修工程2021年经开区公办学校消防设施维修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2021年经开区公办学校消防设施维修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淮管发改审发[2021]7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2021年经开区公办学校消防设施维修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淮安经开区各学校校内 2.1.2 建设规模:项目拟在深圳路小学和广州路小学新建消防泵站及消防防控室各一口,并对区内十四所公办学校消防设施维修改造等(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 2.1.3 合同估算价:467.2071万元 2.1.4 工期要求:3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1-07-31,竣工日期:2021-08-31 2.1.5 其他:质量要求:合格 2.2 招标范围:2021年经开区公办学校消防设施维修工程施工,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的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工程量清单、国家现行相关施工规范及技术标准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注册单位必须为投标申请单位(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 自2019-07-09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自2020-07-09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自2021-04-09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自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7被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资格审查时项目负责人及被授权委托人需提供2020年6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及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提供被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的养老保险证明。 3.8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07-12 08:30:00至2021-07-21 17:30:00;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平台登录地址为:http://www.hasggzy.com/epointweb;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07-22 14:30:00。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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