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中皋置业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7-10,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南通GJ2009-99#城中村人居环境改造项目GJ2009-99#地块施工图设计项目,所属区域:江苏-南通,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南通皋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中皋置业有限公司,招标编号:A3206820342000099,招标文件售价:25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0]GJ2009-99#城中村人居环境改造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A3206820342000099 | 项目名称 | GJ2009-99#城中村人居环境改造项目 | ||
标段编号 | A3206820342000099002001 | 标段名称 | GJ2009-99#地块施工图设计项目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1年7月9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1年7月30日 | ||
工程类型 | 设计 | ||||
公告信息 |
GJ2009-99#地块施工图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GJ2009-99#地块施工图设计项目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皋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公司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GJ2009-99#地块施工图设计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如城街道东皋路以东,福寿路以北,仙鹤路以西; 2.1.2建设规模:本工程占地面积10597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1万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工程设计费约558万元。 2.1.4工期要求:30日历天完成并提交全套施工图(必须满足当地部门要求报审需要的所有图纸)【具体要求服从招标人安排】。 2.1.5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省、市现行最新相关规范、技术标准要求,满足功能使用要求并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关于在新建建筑中加快推广应用预制内外墙板预制楼梯板预制楼板的通知》(苏建科[2017]43号文)的规定和要求,达到绿色建筑星级标准,确保图纸通过政府有关部门的审查,并满足如皋市建设项目规划设计要点要求。当出现功能及系统设计不完善等问题或业主提出特殊要求时,必须修改完善、提交修改图纸,并加盖公章。合理控制工程造价,并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其他要求详见规划条件相关内容。 2.2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 (一)施工图设计(含装配式设计)及公共建筑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地下车库、配电房、物管、社区、配套商业用房、人防工程(含人防平战转换预案编制)、门卫、车库(自行车库、汽车库坡道棚架)、门窗、“建筑三板”设计、PC深化设计,钢结构雨棚、电动车充电位及棚架、汽车充电桩等];基坑设计文件(包括支护或护坡,降、排水,监测方案等)、危大工程设计并完成设计论证);交通影响评价、交通标识设计等);基坑支护专项设计、基础开挖放坡设计、危大工程设计(应符合苏建安[2019]378号文件相关设计内容);公建配套交付标准设计、住宅门厅及公用部分、物管用房精装修施工图设计(与施工图同步设计完成公共部位装修设计需有效果图) (二)项目配套施工图设计(含围墙、道路、雨水、污水、给排水、景观绿化、照明、亮化、路灯、消防、智能化、供水、通信、建筑小品、大门、河道、信报箱、雨水收集、标识标牌标线、门牌、栋号牌等所有配套设计,含供电、供水、燃气综合管网布置设计,不含燃气深化设计的所有配套设计); (三)二次深化设计:所有施工做法必须出节点详图(含参照图集内容),不得出现未经招标人同意的二次设计项目,不得使用未经招标人认可的专利产品,以及市场无可竞争替代产品。 (四)如中标单位不具备相应专项设计资质,应当在得到招标人同意后,委托具备相关专项设计资质的单位完成专项工程施工图设计任务。 (五)本项目相应阶段的消防审查、抗震审查、施工图审查、设计概算编制以及施工期间的设计交底、技术咨询、各阶段验收、竣工验收等所有后续配合服务。 (六)进行海绵城市建设专项方案及施工图纸设计: 1、建筑方案报批阶段: (1)提供满足规划部门要求的海绵专篇; (2)配合采购人完成项目规划报批工作。 2、海绵城市项目方案阶段: (1)收集场地勘验资料,对研究对象的技术资料进行分析,利用分析结果制定海绵设施布置方案。 (2)对项目进行竖向设计、汇水分区的策略梳理; (3)与采购人和项目建设方进行海绵城市技术策略确认; (4)编制完成海绵城市专项设计方案; (5)协助配合通过当地政府部门对海绵专项方案的审查。 3、海绵城市项目施工图阶段: (1)提供海绵城市项目各参与专业的设计指南,完成海绵城市施工图绘制; (2)编制如皋当地海绵城市要求的审查材料,协助完成图纸和材料评审,并按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回复,直到审查通过。 4、配合项目通过海绵城市的竣工验收。 5、配合采购人关于海绵城市其他相关事宜。 注:1、中标人提交的设计方案、施工图等需确保政府审核通过,凡未审核通过的,中标人须在接到审核未通过的通知后立即进行免费修改,并在采购确定的时间内提交,按照延迟提交设计成果承担违约责任;2、中标人对各专业进行优化设计,达到最佳经济效果,乙方要对设计成果认真反复计算,尽量为采购人降低工程造价。 (七)其他:施工图设计审查等工作,以及后续的交底、施工全过程的技术支持和把关、各项验收等跟踪、现场服务工作。工程实施过程中建设单位要求的增补设计和设计变更等。中标单位必须承担不在其设计范围内的其它专项设计(如有)的配合及图纸会签等技术服务工作。 (八)施工图设计文件深度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 年版)、《关于在新建建筑中加快推广应用预制内外墙板预制楼梯板预制楼板的通知》(苏建科[2017]43号文)的规定和要求,绿色建筑设计标准达二星级以上,确保图纸通过政府有关部门的审查,并满足《施工图设计任务书》、如皋市建设项目规划设计要点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申请人的资质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条件: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项目负责人须为本项目委托代理人。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2企业资质有效期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精神。 3.3.3按照《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的规定,失信对象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失信对象的认定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网站公布名单为准。 3.3.4项目负责人养老保险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投标单位缴纳的2021年2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的缴费明细。 3.3.5项目负责人与投标单位签订有效劳动合同。 3.4 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2016年1月1日以来,投标企业承担过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及以上建筑设计业绩。⑴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设计合同;注:设计合同提供关键页:含签订合同双方的单位名称、合同项目名称、设计规模与落款盖章、签订日期等关键页。⑵本工程不接受招商建设项目业绩;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1年7月9日至2021年7月30日9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nantong.gov.cn/) ;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1年7月30日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其中评标阶段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阶段采用“直接票决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皋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皋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如皋市中如大厦 地址:如皋市健康路1号兴业银行6楼 联系人:石先生 联系人:朱轶群 联系电话:18112256938 联系电话:18262505354
2021年7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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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公告[0]
GJ2009-99#地块施工图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GJ2009-99#地块施工图设计项目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皋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公司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GJ2009-99#地块施工图设计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如城街道东皋路以东,福寿路以北,仙鹤路以西; 2.1.2建设规模:本工程占地面积10597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1万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工程设计费约558万元。 2.1.4工期要求:30日历天完成并提交全套施工图(必须满足当地部门要求报审需要的所有图纸)【具体要求服从招标人安排】。 2.1.5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省、市现行最新相关规范、技术标准要求,满足功能使用要求并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关于在新建建筑中加快推广应用预制内外墙板预制楼梯板预制楼板的通知》(苏建科[2017]43号文)的规定和要求,达到绿色建筑星级标准,确保图纸通过政府有关部门的审查,并满足如皋市建设项目规划设计要点要求。当出现功能及系统设计不完善等问题或业主提出特殊要求时,必须修改完善、提交修改图纸,并加盖公章。合理控制工程造价,并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其他要求详见规划条件相关内容。 2.2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 (一)施工图设计(含装配式设计)及公共建筑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地下车库、配电房、物管、社区、配套商业用房、人防工程(含人防平战转换预案编制)、门卫、车库(自行车库、汽车库坡道棚架)、门窗、“建筑三板”设计、PC深化设计,钢结构雨棚、电动车充电位及棚架、汽车充电桩等];基坑设计文件(包括支护或护坡,降、排水,监测方案等)、危大工程设计并完成设计论证);交通影响评价、交通标识设计等);基坑支护专项设计、基础开挖放坡设计、危大工程设计(应符合苏建安[2019]378号文件相关设计内容);公建配套交付标准设计、住宅门厅及公用部分、物管用房精装修施工图设计(与施工图同步设计完成公共部位装修设计需有效果图) (二)项目配套施工图设计(含围墙、道路、雨水、污水、给排水、景观绿化、照明、亮化、路灯、消防、智能化、供水、通信、建筑小品、大门、河道、信报箱、雨水收集、标识标牌标线、门牌、栋号牌等所有配套设计,含供电、供水、燃气综合管网布置设计,不含燃气深化设计的所有配套设计); (三)二次深化设计:所有施工做法必须出节点详图(含参照图集内容),不得出现未经招标人同意的二次设计项目,不得使用未经招标人认可的专利产品,以及市场无可竞争替代产品。 (四)如中标单位不具备相应专项设计资质,应当在得到招标人同意后,委托具备相关专项设计资质的单位完成专项工程施工图设计任务。 (五)本项目相应阶段的消防审查、抗震审查、施工图审查、设计概算编制以及施工期间的设计交底、技术咨询、各阶段验收、竣工验收等所有后续配合服务。 (六)进行海绵城市建设专项方案及施工图纸设计: 1、建筑方案报批阶段: (1)提供满足规划部门要求的海绵专篇; (2)配合采购人完成项目规划报批工作。 2、海绵城市项目方案阶段: (1)收集场地勘验资料,对研究对象的技术资料进行分析,利用分析结果制定海绵设施布置方案。 (2)对项目进行竖向设计、汇水分区的策略梳理; (3)与采购人和项目建设方进行海绵城市技术策略确认; (4)编制完成海绵城市专项设计方案; (5)协助配合通过当地政府部门对海绵专项方案的审查。 3、海绵城市项目施工图阶段: (1)提供海绵城市项目各参与专业的设计指南,完成海绵城市施工图绘制; (2)编制如皋当地海绵城市要求的审查材料,协助完成图纸和材料评审,并按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回复,直到审查通过。 4、配合项目通过海绵城市的竣工验收。 5、配合采购人关于海绵城市其他相关事宜。 注:1、中标人提交的设计方案、施工图等需确保政府审核通过,凡未审核通过的,中标人须在接到审核未通过的通知后立即进行免费修改,并在采购确定的时间内提交,按照延迟提交设计成果承担违约责任;2、中标人对各专业进行优化设计,达到最佳经济效果,乙方要对设计成果认真反复计算,尽量为采购人降低工程造价。 (七)其他:施工图设计审查等工作,以及后续的交底、施工全过程的技术支持和把关、各项验收等跟踪、现场服务工作。工程实施过程中建设单位要求的增补设计和设计变更等。中标单位必须承担不在其设计范围内的其它专项设计(如有)的配合及图纸会签等技术服务工作。 (八)施工图设计文件深度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 年版)、《关于在新建建筑中加快推广应用预制内外墙板预制楼梯板预制楼板的通知》(苏建科[2017]43号文)的规定和要求,绿色建筑设计标准达二星级以上,确保图纸通过政府有关部门的审查,并满足《施工图设计任务书》、如皋市建设项目规划设计要点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申请人的资质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条件: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项目负责人须为本项目委托代理人。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2企业资质有效期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精神。 3.3.3按照《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的规定,失信对象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失信对象的认定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网站公布名单为准。 3.3.4项目负责人养老保险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投标单位缴纳的2021年2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的缴费明细。 3.3.5项目负责人与投标单位签订有效劳动合同。 3.4 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2016年1月1日以来,投标企业承担过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及以上建筑设计业绩。⑴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设计合同;注:设计合同提供关键页:含签订合同双方的单位名称、合同项目名称、设计规模与落款盖章、签订日期等关键页。⑵本工程不接受招商建设项目业绩;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1年7月9日至2021年7月30日9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nantong.gov.cn/) ;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1年7月30日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其中评标阶段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阶段采用“直接票决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皋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皋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如皋市中如大厦 地址:如皋市健康路1号兴业银行6楼 联系人:石先生 联系人:朱轶群 联系电话:18112256938 联系电话:18262505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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